深更半夜,妻子突然发病晕倒,因住在偏远乡村,救护车不能及时赶来,醉酒丈夫陈某无奈之下开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被警方当场查获。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撤诉。
据悉,这是江苏第一起因构成“紧急避险”而被依法撤诉的“醉驾”危险驾驶案,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深夜醉驾丈夫送病重妻子就医被查这起罕见的醉驾案发生在2018年12月7日晚。为了庆祝妻子生日,陈某邀请朋友到住处吃晚饭,自己也喝下了红酒。当晚11时许,陈某妻子想上楼休息,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昏迷不醒,陈某随即让女儿拨打120求救。120回复,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能确定。
因情况紧急,家人和邻居又没有驾照,出租车一时间也联系不到,陈某只得自己驾驶私家车,将妻子送到了附近医院抢救。随后,陈某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3mg/100m1,远超醉驾标准。
检察机关涉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后,将该案移送至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诉请法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他和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出有因,他因妻子昏倒、120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才开车送妻子就医;案发时已近深夜,路上行人较少,驾驶路途较近,未发生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小;他归案后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责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陈某客观上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其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法官表示,案发时,陈某认识到妻子正面临生命危险,迫不得已才醉酒驾驶,属于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他的行为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应不负刑事责任。
基于这种共识,2019年底,江阴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某撤回起诉;数日后,江阴法院裁定,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交警执法时对紧急避险的认定非常慎重对于陈某的醉驾违法行为,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在日常执法时,考虑到紧急避险所满足的条件要求极高,比如难以准确掌握“病重程度”等因素,各地交警在执法时对紧急避险的认定也会非常慎重,会从严把握,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理。
法官再三强调,“本案中发生的‘醉驾救人’,有其罕见的特殊性。在现实当中,紧急避险要结合事发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动机、行为后果等综合考量,一般适用情况极少。”
什么情况下适用紧急避险?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灿林认为,刑法分则规定了各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被告人陈某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且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但是,刑法总则中规定了部分违法阻却事由,符合违法阻却性事由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违法阻却事由,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王灿林解释,“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很好理解,本案中陈某妻子突然发病就是发生现实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是指危险已经发生并且未消除,如果本案中陈某妻子的病情出现好转,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则不能实施紧急避险;“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是指法益正在面临危险时,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如果有比紧急避险更好的选择,就不能以损害一种法益保护另一种法益。比如陈某住在人员密集区,可以向他人求助将妻子紧急送往医院,则不能采用紧急避险方式;“避险意识”是指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避险行为是保护法益的正当行为;“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指避险行为是保护较大或者同等法益,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生命法益重于身体法益、财产法益。本案中陈某醉酒驾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了财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仍然是紧急避险,因为生命法益重于财产法益。但如果给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虽然生命权是平等的,但不能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或者重伤害来保护他人的生命,这种情况则不构成紧急避险,但可对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另一层含义是,危险驾驶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是大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里要比较的是被避免的危险与避险行为对法益的危险程度,醉酒驾驶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生命、财产的抽象危险性,而挽救生命是现实危险性。因而,仍然是紧急避险。
虽然上述丈夫免于刑罚
但酒驾的危害依然存在
那么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呢?
1.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2.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19年的赔偿标准,以上海为例:死亡赔偿金:城镇 = 1,360,680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和解的,可能费用会更高,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要求赔偿。
3.其他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最后南法君要提醒大家
酒驾危险
请勿酒驾
来源 江苏高院 扬子晚报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编辑 杨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