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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杀猪盘”再放“套路贷”,法官起底“捕

时间:2020-08-21 15:37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从一起恋爱“杀猪盘”入手,苏州警方深挖出一个高额利息、借新还旧、恶意垒高债务的“套路贷”团伙。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依法宣判

从一起恋爱“杀猪盘”入手,苏州警方深挖出一个高额利息、借新还旧、恶意垒高债务的“套路贷”团伙。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依法宣判,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该团伙三名主犯被判处最高刑期达1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不同数额罚金。

债务层层垒高,“女友、兄弟”皆为目标

一次聚会上,90后女学生小晴认识了男子徐某,在其猛烈追求下坠入爱河。不想徐某王某、陈某伟本是一伙,先说自己做生意缺钱,让小晴作担保借款6万元,又说需要高档轿车装点门面,小晴就此陷入借款泥沼。

徐某“还不上钱”,得知小晴名下有一套价值300余万元的房子,便带她把房子进行抵押。短短4个月,小晴从担保人变成借贷人,每次徐某介绍她借款时,索要利息都远远高于一般水平。

最终,小晴以自己的名义欠下了200万元外债,此时徐某却杳无音信。

小晴的遭遇并非个例。被害人赵某是陈某伟的同学,关系一直很铁。赵某称,2017年年底,陈某伟让他帮忙还债,骗自己抵押了名下汽车,之后又强迫其签下5万元的欠条。警方根据线索,锁定了这个“套路贷”团伙。

经查,被告人王某、陈某伟经事先预谋,以帮忙借钱为由将赵某骗至他人处借款,后又以“借新还旧”为借口,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将其债务层层垒高至40余万元。

最高刑期11年,法官起底“捕猎”手段

承办法官介绍,该案是一起“套路贷”。被告人进行的“捕猎”有一个过程,对象通常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轻信他人、有车有房的本地人。

犯罪分子有一套自己的“黑话”,他们把被害人叫“板子”,把聊天工具叫“猪槽”,把聊天剧本叫“饲料”,把恋爱叫“养猪”,把诈骗叫“杀猪”。这样的“杀猪盘”善于放长线,养得越久,杀得越狠。

“在摸清‘板子’及其家中的资产情况后,接下来就以各种名义将受害人拉入借贷的圈套,通过套路一步一步骗取受害人的钱财。”承办人指出,因为没有资金来源,第一次借款后,受害人通常会被带着不断去借款来还之前的债务,债务由此垒高,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在借贷过程中,这些人会先将借款打给受害人,然后以利息为由,将部分欠款收回,有时会被要求收取服务费、中介费。因此,受害人实际借款与借条上的金额相去甚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伟、陈某健共同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名被告人犯罪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最终,虎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陈某伟、陈某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六年,并处不同数额罚金,其余被告人均另案处理。

【法官建议】

不要轻信“无抵押贷款”,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

承办法官提醒,不要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合同前仔细阅读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条款,凡是空白合约、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坚决不签。

此外,要有证据意识,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果断报警,及时止损。

法官强调,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引发其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许修尧 艾家静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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