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爱卿 顾正益 记者 姜振军)“我偷了人家电动车,抓我吧!”8月2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投案自首。这是怎么回事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背后竟然是一起系列敲诈勒索案。
△作案人报警
据投案自首男子供述,自己60多岁了,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前几天看到一辆电动车没有拔钥匙,于是就顺手牵羊骑走了。可刚到家没多久,车主周先生就找上了门,“让我给他钱几千元,否则就要报警抓我。”经过仔细思考,他决定投案自首。
根据该男子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受害人”周先生以及被盗的电动车,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电动车上安装有摄像头及GPS,同时还发现周某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间,有多次电动车和电瓶被盗的报警记录。
“这未必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我们迅速通知周某至新丰派出所接受询问,并调取了他的手机。”大丰区公安局新丰派出所组织民警成立了专案组,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发现手机内有大量电动车摄像头拍摄到照片及视频录像,并通过大丰区公安局合成打击中心的调查,找到部分涉案人员。
△民警调查
经过询问,这些涉案人员均为盗窃周某电动车的嫌疑人。“周某通过安装的GPS找到车子,并以摄像头拍摄到的盗窃者的照片为要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恐吓部分盗窃者,敲诈钱财。”
新丰派出所调查确认,先后有3位“受害人”分别被周某敲诈了4000元到5000元不等,共计1.4万元。民警固定证据后,于8月5日晚,在周某的家中将周某抓获,并当场起获了摄像头、GPS和电脑等作案工具。
据周某交代,其在上海打工时看到有人购买电动车时装上GPS,来防止被盗,他看到后就动起歪脑筋,利用这方法进行“生财之道”。为了让爱占便宜的人偷他的车,周某还特地买了一辆新电动车,装上摄像头和GPS,并故意不拨钥匙,放在建筑工地附近让人“盗窃”。
△抓获敲诈嫌疑人
“然后他找到电动车,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恐吓他人,并敲诈他人钱财。”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周某被抓后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7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大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几名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通讯员供图)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