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7日讯朋友欠钱不还,去法院起诉,想要保全对方财产,可在保全过程中,不懂“财产线索”,“保全”完,钱还是没要回来。
7月22日,记者采访了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付建国,让他说说关于“财产保全”那些事儿。
案起
借出10万元找不到人
今年42岁的张先生家住大庆市 高新区,他的朋友王先生是名生意人,两人相处得不错。
2018年9月,王先生向张先生借款10万元,并承诺月息2分,期限为一年。张先生凑了10万元钱,转到了王先生的账户里。王先生出具了一份借条。
还款日期到了,张先生索要这笔借款,不想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张先生觉得王先生不守承诺,要钱的过程中和王先生发生了冲突。
后来张先生再给王先生打电话,对方一直关机。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王先生诉至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王先生给付借款本息。
诉讼过程中,张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但由于其对啥是财产线索、为啥要担保等问题不了解,导致“保全”之路不顺利。
张先生一直认为,只要保全财产,钱就能要回来,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说法
“保全”不能保证要回钱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人不懂如何申请财产保全。针对相关法律问题,记者请法官说一说。
记者: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线索?
法官:就本案来说,张先生向法官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但未提交保全的财产线索,而且张先生也没弄明白,啥是财产线索。
民事财产纠纷中,为防止对方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导致最后胜诉的法律文书难以执行,原告需要在诉前或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不仅要写明财产保全申请的事由,而且要将财产线索列明,也就是申请人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被申请人财产,提供财产线索主要有银行账号、房产、车辆等,但并不限于这些。申请事项中,应当明确财产保全的数额。
本案中,张先生仅提供了当初给王先生打款的工商银行卡账号,再未找到其他财产线索。
记者:提供财产线索后,还应做提供什么?
法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除了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外,还应当提供担保。
如果当事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担保方式包括保证金、保证书、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等,并且应提供担保相关的证明材料。
记者:为啥财产保全了,钱还是没拿到?
法官:本案中,张先生把财产保全的担保金账户交到法院,心想着过几天就能冻结王先生账户上的钱了,如果王先生不给钱,自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法官审查过程中发现,对方账户没有钱,张先生只能继续提供财产线索。
张先生不理解的是,既然对方账户没钱,还让他保全财产干什么。
的确,在财产保全中,就银行账户而言,能够冻结全部申请数额的,为数很少。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就会提示、告知当事人这一风险情况。
能否“保全”上被申请人的财产,不是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核心问题在于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的好坏,如果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不佳,财产保全的最终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不等于保证能把钱要回来。保全程序,仅是整个诉讼程序中的阶段性程序。
记者:针对财产保全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借款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法官:要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财产担保或由他人提供担保,像房产等财产,依法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的,还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否则不发生抵押效力。
发生纠纷后,起诉前或诉讼中,要尽可能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将来胜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申请保全时,不仅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还要列明财产信息或者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