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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职业打假人的真面目

时间:2020-07-01 15:33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职业打假人,顾名思义,就是以打假作为一种职业,针对市面上的各种的产品的缺陷,采取协商、威胁举报等方式向产品公司索要赔偿。小A入职的食品公司,

职业打假人,顾名思义,就是以打假作为一种职业,针对市面上的各种的产品的缺陷,采取协商、威胁举报等方式向产品公司索要赔偿。小A入职的食品公司,最近也遇到了职业打假人,购买公司产品,直接联系客服,说公司的标签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索要一千元的赔偿,不然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因为他购买的商品价格不到一千,所以按照规定可以要求一千的赔偿。

一般来讲,在食品行业,就普通人来讲,肯定是希望多一点的打假人,毕竟食品安全关乎到人们身体健康的,多一点的人参与到食品打假中去,肯定会对整个食品行业起到监督规范作用。但是职业打假人则完全不同,以获利为目的,只要达到自己的要求,食品是否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都无关紧要。

首先,我们要明白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就像小A公司遇到这个,说标签有问题,要赔偿一千不然就像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并且从网上寻找相关案例,给公司施压,可以说食品行业的打假人,完全违背了初衷,一切向钱看齐,一切为了钱。

目前在食品行业的打假人主要针对食品包装的标签标识、宣传等,毕竟这些方面的打假基本不需要投入,只需要你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各种谈判的方式等,就能在短时间获利。食品安全和品质方面倒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获利的周期也长,所以基本没有什么人去这方面打假。小编分享两个经典案例如下:

声称 “无蔗糖 ”,却没有标示蔗糖含量

按照国标28050中4.2条的规定,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 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核心营养素没有包括蔗糖,如果声称产品为无蔗糖,就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蔗糖的含量及其占NRV,的百分比,但是基本上没有公司会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原因有二,一是有人认为蔗糖是核心营养素碳水化合物的一种,不符合标示规定。二是按照规定标定的话,无法标示NRV的百分比,因为标准中没有规定蔗糖的营养参考值。所以到底要不要标呢?这个就只能交给法官来判。

2017底发生了一个类似的案例,崔先生由于生活所需,于2017年12月15日在天下第一村京东××ד天下第一村无蔗糖黄金酥礼盒”11盒,共计价款1001元。产品名称:无蔗糖黄金酥,发现该产品声称无蔗糖,但是没有安装规定标示蔗糖含量,向产品公司索要十倍赔偿。双方协商未成,崔先生将其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崔先生是否属于消费者;二、涉案商品上注明“无蔗糖”,但在营养成分标签中未标注蔗糖的含量是否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第一村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十倍货款的责任。最终被告输掉官司,崔先生获得退款并十倍赔偿。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1.虽然第一村公司主张崔先系为牟利购买商品(先后分4批次购买,总花费1000多元),具有主观恶意,并非真正的消费者,也不能据此否定崔先生的消费者身份,其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保护。2.在商品外包装的正面和侧面均有明显标注产品为“无蔗糖”,涉案商品强调无蔗糖,但确实未在营养成分表或标签其他位置上标示出蔗糖含量。该行为明显违反GB7718标准,故涉案产品应标注蔗糖的含量,其未标注的行为不符合上述食品安全标准。3.引用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故对崔先生主张第一村公司退还货款1001元,由于崔先生已食用了四盒涉案商品,故所退货款的数额应为637元,对崔先生过高要求,本院不予支持。对崔先生要求十倍赔偿10010元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崔先生获得了赔偿,赢得的官司。

相同的案例,不同的结果

2018年在广西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例,但是结果却截然不同。2017年5月9日原告李先生在被告南宁柏联百盛商业有限公司处购买“彩之达”桂花糕一盒,单价3.8元。生产商为桂林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6日。该产品“不含蔗糖”并用鲜艳文字突出,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不符合国家要求。李先生以此为由将南宁柏联百盛商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00元。最终,李先生输掉了官司,判决理由如下:原告购买的商品标注“不含蔗糖”,该产品经检验符合GB/T20977-2007《糕点通则》标准要求,该标签标注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也未产生因不准确信息误导消费者,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关于消费者主张赔偿的除外情形规定,原告主张被告退货并赔偿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最后,李先生未获得赔偿,输掉了官司。

同样的案例,前后发生的时间也相差不大,结果却截然不同。其实每一个判决都有具体的理由,也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只是解读不一样。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除了国家对相关的标准作出更加具体的要求规定外,一些公司在宣传和标识方面,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规避模糊条款,做到每一项有理有据。这些案例告诉我们,职业的打假人为了钱财到手不惜对簿公堂,而仅仅只为了成分表中未标示蔗糖含量,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上,无蔗糖肯定蔗糖含量为0,正常消费者也不会过度解读,更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问题。但是在一些打假人的眼中,这就是他们生财之道。

最后也不否认打假人在食品安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家行政立法,推动了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守法敬法。还是那句话,作为市场监督手段,打假并没有错,只是不要让打假变了味。而作为职业打假人,也要看到国家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完善,钻空子的机会越来越少,去监督行业发展,而不是敲诈勒索!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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