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因喝酒未敢报警,没想到他所开的奔驰车帮着报了警。6月14日,记者从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张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5月13日23时许,平罗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平罗县团结西路与西苑街交叉路口处,一辆奔驰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报警地点,同时和报警人联系,发现是奔驰汽车公司上海办事处报警中心打来的报警电话。到达事故现场后,交警看到一辆奔驰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追尾事故,两名驾驶员正在路边为车辆损失协商处理,均未报警。民警勘查现场后,将两名驾驶人带至大队进行询问,发现奔驰车驾驶人张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按规定对其展开调查,并到平罗县医院提取其血液送检。
原来,张某某驾驶宁A号牌奔驰轿车行驶至平罗县团结西路与西苑街交叉路口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当时,驾驶人张某某酒后驾驶,便准备与对方私了。然而,令张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奔驰汽车公司设在上海的办事处内报警中心有这样一项技术:当其所属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会自动与报警中心联系,当车辆驾驶员无应答时,该报警中心会第一时间定位事发地点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请求救援。
5月15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平罗县交警大队将案件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查。6月10日,张某某被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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