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覃家岗所民警接警,称覃家岗步行街发生纠纷。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系网约货车司机苏师傅与客户陶某正在争执。他们争论的焦点是过路费:陶某认为自己已经付了车费,当然就不该再付过路费了。但按该网约车的合同,明确规定了过路费由客户承担。对此陶某却有另外的看法:“我又没看到这条规定,就不能拿来约束我,向我要钱。”
因为陶某还未支付车费,且行程也未开始,货车司机苏师傅实在不想接这一单了。但陶某的货却还在车上,陶某不依不饶,要求苏师傅要不自己请棒棒卸货,要不就还是不收过路费将自己送到目的地。
民警当场查看了该平台的规定,并为陶炳普及法律常识以及该平台规则。但陶某还是不依不饶,固执地表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在外打工很不容易,平台应该支持自己的观点,免去过路费。
民警只得将双方报警人带回派出所。经民警和司法调解员的轮番上阵,陶某终于同意了支付过路费,同事司机苏某也同意酌情给陶某一些优惠。
民警提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需要关爱弱势群体,但这并不是贪图蝇头小利,无理取闹的理由。作为一个社会人,大家都应谨记契约精神,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