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2019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古美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了一起烈性犬咬伤人的报警,蹊跷的是,就在民警去肇事犬的主人家中进行问询的时候,主人却说自家狗咬伤人之后走丢了。这到底是意外的巧合还是谎言呢?
2019年7月的一天,正值晚饭过后,几通报警电话让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古美路派出所的民警忧心忡忡,狗咬伤了人,不知伤者伤势如何?办案人员立刻赶赴现场。
被咬伤的女子已第一时间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留下一地的血迹和她惊魂未定的女儿。一个身穿深蓝色T恤、迷彩短裤的男子自称是肇事犬的主人,画面可以看到,他正将一只体型很大的黑色犬拦在靠墙的位置。据当时的民警回忆,虽然狗被狗主人牢牢地控制起来,但是看得出来它当时的状态还是比较亢奋的。
事发地在一个人流密集的小区门口,来往的行人很多,从一些目击者的讲述中,民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民警得知,当时,一名女子和她的女儿正在路边行走,肇事犬却突然扑向了女子,将其左手臂咬伤,伤口深可见骨。这条肇事犬看上去属于禁养的烈性犬,此时,办案人员的心里产生了很多个疑问等待核实。
民警:你们要么先让一下,这狗蛮凶的,注意安全。
民警:把狗证带过来,我们查一下。
女主人:带过来了。
一条明显属于禁养范围的犬只,怎么会有养犬登记证呢?民警虽然满是疑问,但考虑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肇事犬却依然躁动,随时有挣脱绳子扑向人群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办案人员先责令肇事犬的主人张先生,先带狗回家把它控制起来,待警方疏散人群后再前往张先生家中做进一步询问调查。除此之外,令民警挂心的还有伤者的情况。
受伤女子手臂的伤口让人看得触目惊心,难以想象事发当时是怎样的一副情景。一方面,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调取了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这名女子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没有任何招惹狗的动作。另一方面,处警民警前往肇事犬主人的家中,准备继续在现场未完成的问询工作,却没想到遇见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情况。
民警带着伤者的女儿到达狗主人家,奇怪的是,男主人张先生还没有带着肇事犬回来,家中只有女主人和另外一只比格犬。而女主人在和张先生打电话时说的一句话,让民警心生疑惑。
女主人(打电话):跑掉了?那你去找找看啊。
民警:什么意思?那狗逃跑了还是什么?
民警:肇事的狗,男主人带回来的时候逃跑了。对的,她老公现在正在找这条狗。
女主人告诉民警,就在男主人带着肇事犬回家的路上,一不留神让肇事犬跑丢了。事实真是如此吗?
一户人家办有两张狗证,其中一只还是禁养的烈性犬。这只烈性犬咬人后,狗主人更是声称它逃跑了。随后,男主人回到家中,但被问及肇事犬的去向,他选择一言不发。民警将男主人带往派出所继续询问,但他依然不肯透露。办案人员要如何应对呢?
民警判断,肇事犬很有可能被狗主人藏匿起来了,于是试图通过狗主人所说的行走路线,配合公共场所视频,发现肇事狗的行踪。果然,一处画面显示,狗主人牵着肇事犬只在虹莘路上走过,但马上又进入了公共场所视频的盲区。
虽然这条线索就此中断,但是民警还有另一个新的发现。民警回忆,去肇事犬主人的家中问询时,男主人的司机曾短暂出现过。那么,会不会是司机驾车配合将肇事犬转移走了呢?办案人员这一回搜索的目标变成了运送肇事犬的车辆,果然发现司机开着一辆车出现在虹莘路淀浦河的桥墩下。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古美路派出所民警方俊杰:“因为他平时在周边遛狗,也知道这里是一个视野的盲区,他就想狗先藏在这里,然后打电话给家里人说狗丢了,他可以延长藏狗的时间。另外一方面,他就打电话给他的司机,对狗进行交接,将狗转移出去。”
先将肇事犬带到视野的盲区,然后联系司机将狗转移,民警还原出了狗主人精心设计的藏狗计划。那么接下来,司机又将这条狗带去了哪里呢?虽然司机说自己没有带走肇事犬,但办案人员注意到他的神色十分慌张,似乎在隐瞒什么,他会是事件的突破口吗?在民警的反复劝说下,司机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松了口。顺着他交代的路线,民警在一家宠物训练学校发现了肇事犬。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古美路派出所民警张超:“我觉得如果不把这条狗追回来,这条狗不到案的话,无法给伤者一个交代。这件案子也没有办法定性,因为如果说是犬只管理条例明确禁养的犬只的话,这种意外本身是可以避免的。”
找到了肇事犬,但这并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除了伤者和肇事狗主人之间的调解问题,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这条烈性犬为什么能办出养狗证?甚至还能通过每年的年审呢?
经查,肇事犬只属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其养狗证上标明的是杂交犬。这只烈性犬是怎么拿到养狗证的?这其中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呢?肇事犬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容,民警们继续深入调查,找到了给肇事犬打免疫针和办养狗证的两家宠物诊所。
民警:免疫的这个证全上海都可以办?
女子:只要你打了疫苗,打了芯片就可以办理了。
民警:不扫芯片手工录入也是可以的?
女子:这个具体一般都会要求扫一下的。
在上海要办出一张合法的养狗证,首先要给狗打狂犬疫苗拿到免疫证,然后每年都要带狗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年审。初次办理狂犬病免疫证和养狗资格证时,狗的品种信息都是由狗主人自己填写、办理机构进行审核的。肇事犬作为杂交犬,当时无法对它的真实品种进行核实,肇事狗的主人利用这一点办理了养狗证。不过之后,当一年有效期到期需要进行第二次年审的时候,肇事犬已经长得非常巨大,并且明显具有烈性犬特征,它又怎么会通过年审呢?
原来,狗主人在某诊所先给狗打了狂犬疫苗,打针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审核狗是不是烈性犬,因为该诊所没有办理免疫证的资质,于是又给狗主人介绍了另一家有资质的诊所。按照规定,即使打了疫苗,开具免疫证也需要现场看狗,这一点,已养狗多年的狗主人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去诊所办证和年审时,并没有带狗。
于是,宠物诊所在没有看到狗的情况下,仅凭狗主人拿出的免疫证就办理了审核通过,这明显属于违规操作。事件中,涉嫌违规操作的两家宠物诊所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同时警方对狗主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处以行政处罚。在和伤者的调解协议中规定,狗主人张先生会负责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后续的肌腱修复手术和植皮美容手术费。
上海警方表示,对于初次办证犬只将建立"二次过滤"回访机制,会同兽医畜牧部门及免疫点,对新办《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在三个月后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剔除因辨识不清而漏网的幼年烈性犬。同时规定今后杂交犬在办理免疫证明及养狗证时,必须写清具体杂交的品种,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降低家养烈性犬的隐患,减少烈性犬伤人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