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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政协委员不满“丑照”,吃瓜群众不必过

时间:2020-04-24 10:14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4月22日,浙江温州“两会”召开期间。市政协委员方海华发布的一条微信朋友圈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方海华在朋友圈里,转发了她在小组讨论会发言时,

4月22日,浙江温州“两会”召开期间。市政协委员方海华发布的一条微信朋友圈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方海华在朋友圈里,转发了她在小组讨论会发言时,一家纸媒为她拍摄的数张照片,并直言:“这是媒体哪个摄影师拍的?把我昨天下午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向书记、主席汇报的照片拍得这么丑,还竟然放出来?就不能放张正常的吗?早上开会时多人转发图片说这摄影师该去领盒饭了?”

对此,有人说,她的要求太高;有人说,她的“官僚气”太重;还有人说,她只是在开玩笑。一条朋友圈被广而告之后,因当事人政协委员的身份,演变成为了舆论事件。网友们的讨论各有说法,似乎都“有理有据”,可大多数“断言”都是没有必要的且没有意义的。

首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先不论在众人眼中,记者的拍照究竟是“好”,还是“差”。涉事委员即是照片的主角,对“照片美丑”的判定,自然有最大的发言权。普通人自拍,尚且再三精修,以求展示完美形象。作为一名成年女性,不满意报纸上的拍照效果,并没有任何道德或作风缺陷。即便是政协委员,也不意味着对自己照片要求必须更低。

其次,涉及维护个人权益,理应得到包容。《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诚然,记者拍照是出于宣传“两会”报道的需要,个人诉求需让步于公共利益,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已失去了个人肖像的支配权。政协委员不是“特殊人士”,表达声音应该得到舆论包容。

再次,将她的朋友圈扯上“官僚作风”,未免言过其实。不可否认,“领盒饭”的抱怨未免过激,可仍局限在个人情感的发泄范围之内。市政协委员与媒体记者并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她在朋友圈中的发言,既没有动用公权,也没有刻意抬高自己的政治身份,更没有居高临下命令式的斥责。“官”的姿态不强,又何谈官僚作风?

事后,双方都进行了表态。记者方说:“技术上肯定没有问题。”涉事委员说:“就是开玩笑的一句话。”当事人尚且如此“淡定”,吃瓜群众就没有必要过分解读了。

归根结底,这一条朋友圈状态不过是个人社交圈中的“个人感想”,如何理解应放置在个人社交生活的表达语境下。上升至公共范畴,表达语境与接受语境的明显差异,必然会滋生许多偏离当事人初衷的无端猜想。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远大于正面影响,甚至会产生网络暴力现象。

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舆论应当持续监督,同时也应当有意地保护。只有将他们置于公平、公正的舆论环境下,才能促使他们发挥最大的职能作用。如此“上纲上线”“断章取义”的挖掘和曝光还是少一些吧。(作者: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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