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凭借肉嫩味鲜的特点,海虹一直是许多食客的海鲜必选产品。但4月-5月,海虹或因赤潮高峰累积一定毒性,食用有中毒风险。目前,唐山市、秦皇岛山海关区多地已发布安全警示,建议群众不要在4—5月采购和食用海虹。
赤潮致使海虹累积毒素
海虹,也被称为贻贝、青口贝等,煮熟加工的干品被称为“淡菜”。作为一种生活在海滨岩石上的双壳类软体动物,海虹外壳呈黑褐色,在我国山东、辽宁、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地均有养殖。4月14日,因当地曾发生多起因食用海虹而引发的中毒事件,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谨慎食用海虹的安全警示,建议群众4月—5月不要捕捞、购买和食用海虹。
实际上,每年4月-5月,海虹中毒现象常有发生。2017年6月9日,福建漳州市漳浦县36名村民因海虹中毒被紧急送医救治。2019年4月27日至29日,河北省昌黎县也陆续出现9例食用海虹中毒患者。海虹中毒后,初期症状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除河北、福建外,辽宁、山东等地也曾提示消费者少食谨食海虹。
为什么4月—5月会成为海虹中毒事件的高发期?4月19日,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普工作者云无心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个季节正是赤潮高峰,海水中有大量含有毒素的单细胞藻类,被海虹等贝类吃了之后,就累积在体内。“这些毒素毒性耐热性比较好,不足以被烹饪消除。最好选择不吃,实在要吃也应浅尝辄止。”
赤潮高峰期应避免购买食用海虹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指出,麻痹性贝类毒素(PSP)仅0.5mg就能使人死亡。而结合历年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发生发展规律,毒素不断增高后,将在4—5月达到最高峰值。
目前,新一轮的海虹毒素高峰正在临近。4月3日,秦皇岛海关技术中心对山海关区海域内海虹(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预警监测显示,3月31日检测2批次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分别为2186.7MU/100g、2220MU/100g,已超过正常值的4.47倍、4.55倍,若食用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反应。为预防海虹中毒现象,在生产销售端,山海关区已开始严禁捕捞、外运和销售海虹,禁止餐饮经营者加工销售海虹,对检查中发现的海虹,立即进行没收并集中销毁。
对于预防贝类中毒的方法,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提示,购买海虹等贝类水产品时,应尽量避免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赤潮高峰期时,消费者也不要采捕和购买食用野生贝类,其他时期则要到信誉良好、有检测证书的商家购买,并记得先除去内脏再进行烹饪。
同时,在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时,需避免食用烹调汁液,少量进食。如怀疑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进行催吐处理,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及早排除体内毒素,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必须立即赶往医院救治。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