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戚望)4月19日,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三部门明确,河北省属高校学生因疫情未住校,可退还住宿费用。
河北省三部门要求,省属各高等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同时,河北省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乱收费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
河北地质大学一名在校生向记者表示,自学校1月11日放假后,他已超过三个月未回学校。目前校园仍维持封闭管理,学生未经通知不得返校。该同学还表示,河北地质大学的宿舍费用为800元/年,他暂未收到学校下发退还住宿费的通知,学校的毕业答辩方式也暂未确定。
河北工业大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退费通知,但学校方面尚未出台具体退费细则。
新京报记者 戚望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