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省民政厅:高风险地区暂停祭扫服务
3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 原则上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
此外,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尽快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本地区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或者限制祭扫服务,并对外公告。 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暂停祭扫服务;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可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对相关方案进行动态调整。
暂停祭扫服务的地区,要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
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统一调度防护物资和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力量,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殡葬服务机构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通讯员 叶金鑫 陈奕芝
综合新华社
编辑:赵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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