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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我一点不担心法律惩罚,为他“辩护”

时间:2020-04-17 15:27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这两天,所长愤怒又忧虑。 原因很简单——鲍毓明性侵案开始脱离大众视野,并迎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反转”。 甚至,鲍毓明在昨天受访时,竟然公开宣称

这两天,所长愤怒又忧虑。

原因很简单——鲍毓明性侵案开始脱离大众视野,并迎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反转”。

甚至,鲍毓明在昨天受访时,竟然公开宣称:“根据法律,我真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

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这句话,难道不应该是受害者说的吗?毓明性侵案,难道真要再一次“反转”吗?

鲍毓明为自己的“辩护

鲍毓明很可恶的一个地方是什么?试图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依法脱罪"。

他钻了国内法律的两个“漏洞”。

第一,国内法律认定:满14周岁就有性同意能力。

这条法规,让鲍毓明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合法与14周岁的星星实施性行为。

世界各国性同意年纪

对于这条法规,罗翔老师曾指出最高法有一个补充意见

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女性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未成年人孤立无援迫使其就范的,这类案件可以以强奸论处。

只是,这是一条未被激活的司法意见,不是已经生效的法规。

说白了,震慑力度一般。

并且,鲍毓明还钻了这个意见地空子,咬死他和星星不是养父女关系

因为没有养父女关系,鲍毓明也就不存在”利用特殊身份“这个犯罪要素。这条司法意见对他也就无效。

有些姐妹或许想问:不管年龄,无论关系,鲍毓明不是强奸吗,他不是在迫使星星就范吗?强奸也能脱罪?

非常遗憾地告诉大家:有些环境下,强奸确实能脱罪。

鲍毓明便抓住了这个漏洞——

国内司法实践中,对恋爱关系内的强奸定罪极难。如果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约定,那更是几乎不可能定罪(除非在离婚诉讼/办理期)。

图源:《2020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

这一次的鲍毓明性侵案,还会是历史重演吗?

所长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看到。

所长想看到的是对一些法律条文的激活,是一份我们自己的《熔炉》法案!

“鲍毓明案,要么成为指示,要么成为指南。”

鲍毓明在受访时说,他唯一的担心是舆论压力。

嗯。

你应该为此感到担心。

星星撕开自己的结痂给人看,是为了以后不再有其他的星星。“不只是我,还有其他小孩儿,现在我受伤害,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如今,轮到我们这些姐姐了。

「“不担心法律”的鲍毓明,要么是在侮辱法律,要么是在侮辱女性。」

我们这些姐姐应该持续监督此案:让未来只有受害者才能说出“我一点不担心”。

「燃烧了自己的星星,要么就此坠落,要么成为明灯。」

我们这些姐姐应该保证:这次,星星永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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