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谢佼
近日,一所名为“成都医大医院”的民营医院,引发舆论热议。说到“医大医院”,很多人都会以为是某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但这家并不是。这个极易被误解的名字,提醒人们对医院“傍名牌”之风保持警惕。疫情当前,医疗资源真实性更加可贵,有关部门应从严控制,遏制医院恶意“傍名牌”乱象。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成都医大医院”由两名自然人股东投资,属民营资本的社会办医。也就是说,它不是任何一家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
进一步查询可知,该医院2018年11月曾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书上写明,该医院在医院入口处悬挂虚假的“国家卫计委-远程医疗合作医院”招牌,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内容“成都医大医院-国内知名医院远程医疗合作单位”,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同仁医院、解放军301总医院等多家国内知名医院赫然被名列其中。
有医学界人士大声疾呼:“医大是医科大学的简称,有特定含义,医大用于医院,明显会对社会公众造成误解。对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事,有没有人来管一管?”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明显误导患者的医院名称,相关部门要拿出鲜明态度,尽快消除群众疑虑。还需要追问:一家自然人投资的医院取名“医大”,乃至那些与“协和、华西”等知名医院同名的大量医院,为何能注册成功?在企业注册、市场监管等环节,是否存在需改进之处?
医院名称,必须规范。有媒体通过第三方软件检索发现,全国竟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但只有3家是正牌的。这些“傍名牌”医院长期存在,有因虚假宣传被处罚,对患者形成长期误导,却少有因医院因为“傍名牌”而受处罚,更没有职能部门要求他们更名,这不合理。
医院事关人民健康福祉,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企业,理所当然应当同生产性、经营性企业所区分开。在管理上,医院要比一般企业更严格更谨慎,不能一放了之,更不能对“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视而不见。对明显误导群众者,应当强制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