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法》中的定义,是指依法代表企业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比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作为一个这么重要的岗位,理论上而言,应该由老板自己担任才对,但是现实我们却经常会看到,很多企业,其实际出资人或者股东并不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是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甚至直接由公司的员工挂名企业法定代表人,那么这是为什么呢?从现实的案例来说,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协调分工
一个个体,其精力都是有限度的,当其企业规模做大到一定的程度时,那么他根本无法全部顾及到旗下所有的企业,如果这时候不把部分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转移给信任的手下,可能连维持旗下子公司的正常运营都无法办到,因为法定代表人是要代表企业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企业的很多业务都离不开法定代表人,比如公司章程变更、利润分配方案、银行的贷款融资及对外担保、重大项目的签约等等,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的参与。
一个创业者兼顾一家、两家、三家企业可以,但是当数量达到一定数据之后,他的精力肯定顾及不过来,此时就需要分摊的人出来了,比如京东旗下5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的女助理张雱,比如阿里巴巴旗下众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非马云(如蚂蚁金服法定代表人为井贤栋)。
2、规避监管
为了控制信贷风险,现实中银行会要求一个集团进行整体授信以控制风险。那如何判断哪些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呢?很简单,如法定代表人关联、股东关联、高管关联等;另外对于部分上市企业而言,一旦对外融资,特别是大额融资,均需要对外发布公告,而这类公告有可能影响到公司股价的变动。
所以现实中一些企业为了扩大融资规模或避免股价波动,会采用体外企业进行融资以规避监管(体外企业,指的是该集团体以外的企业)。这些体外企业,一般在表面上,与集团内的所有企业,在高管、股东、法定代表人上均不一致,在明面上看不出任何关联(实际上是关联,融资的资金最终一般会通过各类虚假交易回流到集团内)。而为了要保证明面上不体现关联,此时就会采用远房亲戚好友或者企业员工进行挂名(私下会签订代持协议,确保你老板仍然牢牢实际把握着这家公司)。
3、替罪羊
替罪羊是最麻烦的,在法定代表人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法定代表人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所以现实中只要企业出事,那么法定代表人基本跑不了责任,因为基本上所有业务你都有签字,即使没签,作为一个企业名义上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出现问题,你也难辞其咎。
现实里,部分老板打算从事违法违规生意时,比如虚开发票、套取退税或者从事走私、涉黄娱乐业或者进行逃废债等时,就会注册一家新公司,相关业务由新公司来开展。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老板注册新公司后,用一系列伪造的虚假材料在银行骗取贷款,到期后直接逾期,这个行为涉及到骗取贷款罪,但因为老板与这家公司表面上无任何关系,相反你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在企业贷款时你要签到担保协议,且作为负责人,骗取贷款罪,你负有管理责任,所以最终这笔债务就变成在你身上了,而老板无罪。
以上三种情况中,第一种主要存在于大型企业里,旗下存在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第二种情况依然主要在大企业及上市企业里,因为融资规模大才会需要规避,前两种,特别是第一种情况风险较小;第三种情况则主要存在于中小企业中(大企业足够多的赚钱方式,特别是已经打出品牌知名度的企业,不屑于使用这种方法,因为不管成功与否,名声始终不好)。
虽然说挂个法定代表人似乎很帅(我现实中见过很多打工者还以此为荣,把自己也当成了老板),但是其实若非自己的企业能不挂法定代表人还是尽量不要挂,除非是第一种情况。但第一种情况的,要求你能力非常强(你先扪心问下,自己是否达到这个能力了),况且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也不可能说用每个月多1000元的工资来诱惑你,所以说当老板拿出每个月几百、几千元来诱惑你当与自己能力不匹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时,你就要打起一百二十个心眼了,因为这一不小心可能会让你一辈子陷入深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