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12月24日上午,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姚卫东利用其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0223万元;2010年至2015年期间,姚卫东利用职务之便,以报销虚假发票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69.148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姚卫东及其亲属退缴违法所得款共计人民币472.8506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卫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0223万元,侵吞公款人民币69.1484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安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家属等共计80余人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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