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14日电(念新洪)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13日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情况。来自会上的消息,试点扩围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0日在云南省落地实施,共25个药品纳入其中,药价平均降幅达64.63%,有效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2019年1月,首轮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城市开展。总结试点经验,2019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国非试点地区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问题,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扩围工作在云南省正式落地实施。
本轮共25个药品纳入集中采购,就云南省而言,药品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64.63%,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7亿元。药价的下降,将有效减轻广大患者,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的用药负担。 例如,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恩替卡韦,降幅达98.38%;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平均降幅达94.32%;用于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平圴降幅达86.62%。
来自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国家中选药品采购交易专区的数据,自2019年12月30日专区建立以来,截至2020年1月9日,采购订单数量达962条,采购金额804万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平台可以看到,怒江、迪庆等配送困难的地区,医疗机构、药品中标企业、配送企业间也已建立起了完整的配送关系,其中怒江64个、迪庆65个。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金梅介绍,下一步,云南省将按照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确保试点扩围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将积极探索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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