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新闻 >

以“财神爷”自居的正厅被公诉 多次非法收受财

时间:2020-01-04 15:42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3日从最高检获悉,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龙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3日从最高检获悉, 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龙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赵龙虎,男,朝鲜族,1960年6月出生,吉林龙井人, 197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财税系统工作。2006年11月,赵龙虎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2013年5月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副州长。2016年11月,他跻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常委,任统战部部长;2017年8月,赵龙虎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9年5月被查。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龙虎在担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副州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财政资金、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3日,赵龙虎被双开。

通报称,赵龙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私欲膨胀,以掌管州财政权的“大管家”“财神爷”自居,忘记职责使命,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