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按】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并从13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刻阐释。
新时代的这些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今天,笔记君和您一起学习领会第六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决议》对新时代我们党为什么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哪些重大部署、取得哪些重大成效进行深刻总结和概括。
(一)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决议》一针见血地指出: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严重存在,司法腐败时有发生,一些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一系列重要工作。
《决议》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决议》明确坚持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实践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党员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等组成的“宪法宣传周暨民法典进乡村”宣传小分队,来到渠县李馥镇凤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宣讲宪法。人民图片 邓良奎/摄
(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成效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2020年11月,党中央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
《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决议》特别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议》对新时代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进行梳理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