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于7月31日结束,多名反对派参选人陆续收到选举主任来信,要求其回应重大原则立场问题。
7月26日,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致信黄之锋,要求其解释是否仍有意推动“民主自决”的“港独”主张,以及是否会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等,并要求黄之锋于27日上午11时前回应。
黄之锋在其脸书账号晒出选举主任来信黄之锋26日在其脸书晒出选举主任的来信。蔡敏君在信中指出,“香港众志”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而黄之锋曾长时间担任该组织的秘书长,并且没有签署选举确认书。她询问黄之锋是否同意仍有意继续推动“香港众志”的主张,包括“民主自决”,即包含以“港独”作为其中一个选项的“自决”前途过程。
蔡敏君质疑,黄之锋的主张,如何符合他在提名表格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质要求。
信中又列出黄之锋过去的种种言行,包括推动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致信美国国务卿,要求美国政府对特区官员实施“制裁”等,要求黄之锋回答是否仍有意请求美国“制裁”香港特区,以及是否有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法律的意图。
蔡敏君指出,黄之锋上述有关言行,“无论如何”是借助外国力量对香港施压,并让外国干涉香港特区内部事务。质疑黄之锋参选立法会的目的,是否是要利用议员的职权和便利,继续推动其借助外国力量对中国或香港特区施压。
此外,蔡敏君还要求黄之锋回应其早前声称“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是否反对香港国安法及反对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以及是否会否决所有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法案、议案和财政预算案。
蔡敏君要求黄之锋在7月27日上午11时前回复上述提问,她会根据黄之锋的提名表格、回复及所有相关资料决定提名是否有效。
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9月6日举行,7月18日至31日为选举提名期。黄之锋已于7月20日报名参选,但他表明拒绝签署确认书、声明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确认书非强制性,但选举主任可据此决定候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图为2016年立法会选举确认书黄之锋去年10月参加区议员选举时,曾被时任南区选举主任蔡亮裁定提名无效。当时特区政府发新闻稿指出,强调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蔡敏君27日致信黄之锋时指出,过往选举中,选举主任对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的决定,对她此次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并无任何约束力”,但她“有权亦有责任考虑一切相关的事实资料”。
随着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即将结束,在黄之锋之前,选举主任已于7月25日至少向10名反对派参选者致信,要求他们回应重大原则立场问题,并须在26日前得到答复。
而面对可能被取消参选资格,这些反对派参选人正竭力掩饰自己的立场。例如前“香港众志”副主席袁嘉蔚在收到选举主任来信后,回应称已删除其社交账号中具有“港独”含义的乱港口号。公民党的四名参选人也否认将继续请求美国落实对香港特区的“制裁”。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港媒采访时指出,香港国安法已实施,而此前区议会参选人资格审查较宽松,加上反对派“初选”结果是激进派当道,中国不会容许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立法会意图瘫痪特区政府,抢夺管治权,故中央和特区政府此次立场相当强硬。他认为,此次“DQ”(取消资格)规模会比过去“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