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0年开始,美国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亚裔人口”一栏中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族裔类别--Hmong(赫蒙)。
1980年该族裔人口仅仅5204人,1990年迅速增加为94439人,2000年达到186310人,2010年则是260073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被中国学者看作是中国西南与印支地区之间的跨国苗族或“少数民族华人”的赫蒙人,在移居美国后并没有被美国官方当作华裔,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族裔类别,与华裔(Chinese)、韩裔(Korean)、越南裔(Vietnamese)、老挝裔(Laotian)等亚洲族裔并列在一起进行人口统计,这种族裔身份界定在美国学界中也已成为定论。
中国学者将他们归入少数民族华人的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美国官方和学者既不把这些主要来自于老挝的赫蒙人归入老挝裔的类别,也不将其纳入华裔的类别?
目前美国的赫蒙人究竟有怎样的族裔认同?他们究竟将自己看作是老挝人抑或华人,还是独立的族裔?
将赫蒙人视作少数民族的原因
将历史上和当今移居海外的中国少数民族成员划入海外华侨华人的范畴中,这种做法已获得中国大陆华侨华人研究界的广泛认同。
较早呼吁加强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研究的学者向大有认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向国外移民,不仅有作为主体的汉族移民,而且有大量的少数民族移民,这就从历史到现状,构成了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群体,并成为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向大有所统计的海外少数民族华侨华人在全世界高达310万人。按照他的定义与划分方法,由中国移居海外的苗族人口(其中包括苗族的分支赫蒙人)自然也属于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的一部分。
李安山认为:从17世纪开始,有大量的苗族人口由西南的贵州、云南和广西迁移到越南,2003年时居住在越南的约有55万赫蒙人便是这些苗族移民的后裔。
1810年后再由越南移居老挝的赫蒙人近32万人;1840年后再由老挝移居泰国的赫蒙人改称为Meo人,约8万人。
而迁移到美国的22万赫蒙人则是由以上这些印度支那地区通过再移民到达美国的,这些移民均属于海外华人。
与此同时,赵和曼认为1975年开始迁移美国的“苗族华人”(包括其分支赫蒙人),到2002年很有可能达到30万之众。赵还根据美国少数民族华人社团(美国中华少数民族联合会,洛杉矶)对美国少数民族华人数量的核实与修正,得出“美国少数民族华人约50万人,包括30多个民族,其中以苗族华人最多”的结论。
为什么要将迁移美国的数十万赫蒙人当作海外华人?
这是因为研究海外华人问题的不少中国大陆学者有以血统因素界定华人身份的倾向,即认为具有中国少数民族血统的人移民他国时,如果该国已经立国,那么这些移民都属于“少数民族华人”。
而具有中国苗族血统的赫蒙人显然是在越南和老挝立国之后才迁移过去的,所以理所当然也属于“少数民族华人”。
李安山并不赞同仅以“血统”辩识华人,他提出“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的五个辨识标准:
其一是记录(Records),即必须存在某种历史记录说明该少数民族群体来自中国,换言之,他们属于从中国迁出的少数民族或目前中国的少数民族;
其二是祖籍地(Origins),即必须有证据表明该少数民族群体的成员是中国人的后裔;
其三是客观认同(Objective Chinese),即首先必须具有某种客观标识(主要指体质特征),同时保留一些中国文化标记以表明该少数民族是中国人或祖先来自中国;
其四是迁移时间(Migration Time),即该群体须在现定居国立国后迁去的才能算“少数民族华人”;
其五是主观认同(Subjective Chinese),即该民族群体须愿意认同其华侨、华人或华裔身份。
尽管这五个标准中也包括了主观认同,但在对“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的计量统计中,李安山显然并没有考虑主观认同的因素,因此与“血统论”者一样,也把所有迁移美国的22万赫蒙人都列入到了美国的“少数民族华人”之中。
上述观点也得到了身为中国苗族成员并长期从事跨国苗族研究的石茂明的认同。他认为海外华人不仅包括海外汉人,也包括由老挝迁移到国外的赫蒙人等少数族群,如果将他们视为“海外老挝人”显然是说不通的。
当然,将美国或其他国家的赫蒙人看作“海外华人”的主要是从事华侨华人研究的中国学者,而一些从事民族研究的中国学者只是将之称为“美国苗族”,并未有意识地将他们归类为美国华人的一部分。
美国官方将赫蒙人列为少数族裔的原因
美国官方和学术界对赫蒙人的族群界定看起来似乎有悖常理。按常理,美国方面应该将这个已经居住在老挝达两百多年的族群归入老挝裔类别之中(实际上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大量老挝主体族群成员与老挝赫蒙人一道以难民的身份同时抵达美国),就如同将来自越南的许多华裔归入越南裔类别一样。
但事实是,美国既不将赫蒙人当作老挝裔人口,更不将其视作华人的一部分,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族裔看待,并在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作为单独的族裔类别,与同样来自老挝、人口略多的老挝裔并列,与日本裔、韩裔、华裔等族裔在人口分类统计中“地位相同”。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可能是出于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赫蒙人有独特的族群认同。
在老挝长达两百多年的生活中,他们并没融入主流社会,而是特立独行,不仅与老挝的华人主流社会毫不相干,也与老挝其他族群差别显著。
其主要差别是:
(1)其族群人口在地理分布上远离其他族群,并形成了由本族人口聚居的相对封闭的社区。土生佬族人历史上居住在湄公河沿岸土地肥沃地区的乡村和城镇,以种植水稻为主,生活比较富足。
而赫蒙人自从19世纪初从越南迁移到老挝伊始便进驻山顶地带,以避免与低地佬族产生冲突。在有关老挝华人的文献中,人们也很难找到赫蒙人与老挝华人产生认同的记录。
(2)社会地位与低地佬族人差异悬殊。低地佬族人历史上长期统治着老挝,该族群大多数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远超过其他族群。
这种差异从居住条件上可见一斑:赫蒙人居住在崎岖的山林里,以竹片做墙板、以茅草当盖屋顶,这种竹片茅草屋就直接搭建在潮湿的山地上;而佬族人的房屋则是底层架空的结构。
(3)赫蒙人有独特的文化。首先是语言、生活习俗与当地其他族群迥异,通婚上以族内通婚为主。宗教信仰上也与当地族群截然不同。
土生佬族人长期信仰南传佛教(Theravada Buddhist),而赫蒙人则是泛神论者,他们崇拜一切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力量。
(4)赫蒙人的基层自治性较强。虽然在法国殖民初期由法国殖民者指派的佬族和越族人所管辖,但由于赫蒙人的抵制,法国殖民者最后还是将基层地方政权交给其自行管理。
因此,无论是在种族、文化、宗教、语言还是在社会地位方面,赫蒙人都与低地佬族人有相当大的差别。
实际上,迁移到美国之后的赫蒙人也极少与同时期移居美国的老挝裔和华裔产生认同。
一项在1995年开展的问卷调查也反映了赫蒙族裔中学生自我认同中的强烈取向:自认为是纯粹的赫蒙人的占41%,自认为是赫蒙裔美国人(Hmong American)的占50%,认为是亚裔的占5%,亚裔美国人占4%,纯粹美国人的占1% 。
这一数据说明,赫蒙族裔中学生极少与美国的老挝裔和华裔产生认同。
这种族裔独特性虽然部分归因于美国官方对他们族裔身份界定所产生的影响,但更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的因素,也就是说赫蒙人强烈的族裔认同在老挝时早已形成,并且在移民美国后依然没有动摇。
第二,也可能是更重要的原因:美国政府欠了赫蒙人一笔巨大的“血债”,将赫蒙人列为单独的族群,有助于更好地照顾这个特殊族群,以弥补美国在印支战争中给赫蒙人带来的灾难性损失。
1960-1975年间,美国在越南战争中曾经启动过所谓的“秘密战争”(secret war),这种战争最初是招募老挝英勇善战的赫蒙人在“胡志明小道”(位于老挝-越南边境一线)干扰和打击北越军队。
后来这支秘密组建的“特别游击队组织”也用于对付老挝的巴特寮军队。
有人估计,约有60%的老挝赫蒙族裔的成年男性曾参加这场“秘密战争”。美国中央情报局为其提供武器弹药和军事培训,由赫蒙人年轻的军官王宝指挥。
这一特种部队的兵力曾一度多达三四万人。他们作战勇敢顽强,在美军与巴特寮军队作战中担当主力,在“胡志明小道”阻击越南共产党军队和营救被击落的美国飞行员的行动中战功卓著。
但也正是这场“秘密战争”给赫蒙人带来空前劫难。不仅是这支游击队在“秘密战争”中死伤惨重,战争的危害也涉及其他赫蒙人平民,使包括游击队成员在内的约4万赫蒙人的死亡、无数人失踪、数千人伤残。
1975年,当越南共产党军队推翻老挝政府、巴特寮宣称控制时,赫蒙人便成为复仇和迫害的目标。
1975年5月美国中央情报局(以下简称CIA)启动了对老挝赫蒙游击队的空中营救,但仅有2500名游击队军官和家属被营救出来。
一些参与当年美国CIA“秘密战争”的口述者描述了他们在逃离老挝时的悲惨生活:吃树叶和树根维持生命,最后游过湄公河,有一半人死于这次逃命过程中。
一位学者评论说:平静安逸的老挝农民在这场战争中成为他们的美国“朋友”忠诚至死的“自由战士”,最后在其阵地被敌人完全占领的局势下却被他们的美国“朋友”抛弃在敌人疯狂而恐怖的报复中。
与此同时,老挝的赫蒙人纷纷逃至泰国并被关进难民营。同年底,美国开始从泰国难民营中接收那些曾经支持美军或其亲属曾支持美军的人员移民美国。
显然,在参与美国CIA的这场秘密战争过程中,赫蒙人确实是令美国人所钦佩的。
美国学者对赫蒙人的英勇表现予以很高的评价,对他们的遭遇表示深深的惋惜,并批评了美国政府和军方置其于灾难性处境的做法。
Donald F. Hones的总结性陈述富有代表性:今天美国出现赫蒙人社区是1960至1970年代他们在印支地区支持美军的直接结果。
他们参与保护美军在老挝的空军基地多年,后来又在“胡志明小道”阻挠北越军队,1975年之后遭受了获胜的北越军队的报复。
而直到1970年才得知这场老挝秘密战争的美国政府,一直没有为这批同盟军制定撤退的计划,使成千上万的赫蒙人被迫徒步逃离他们的山区住所到泰国寻找避难所。
估计约有三分之一的老挝赫蒙人在战争中被杀,而有幸逃到泰国的赫蒙人则在难民营中度过数年难熬的封闭生活。
迫于压力,美国政府后来试图通过立法给予这个曾立下汗马功劳的族裔特殊的照顾。除了对身陷老挝战场的赫蒙士兵展开营救行动之外,同时也将避难于印支各国难民营的大量赫蒙士兵及其家属以难民身份迁移美国。
2001年11月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公告称:
“今天我很高兴签署HR5234条例,为已故赫蒙老兵的配偶延长《2000年赫蒙老兵归化法》的适用期限。
这一条例将为已故赫蒙老兵遗孀提供更宽松的条件,以使她们能够顺利地按照我在今年5月签署的《2000年赫蒙老兵归化法》归化入籍。
在过去的东南亚战争中,当赫蒙战士为美国军队而战时,他们的配偶及其家人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来到我们的国家时,又不得不为了建立新的生活、养育自己的子女而奋斗,尽管有语言、文化的障碍,他们仍然为我们的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条例将确保他们成为我们国家的公民。”
克林顿总统同时签署法令,豁免4.5万多名老挝赫蒙人在归化入籍时的英语条件要求。
按照这一法令,凡是在美越战争中参加过支持美军行动的赫蒙裔老兵及其配偶或遗孀均可在翻译的陪同下参加公民考试。
此外,他们还在申请归化入籍时必须了解“美国历史与政府的相关知识”方面获得“特别的照顾”。
克林顿总统说:
“这是对越战期间我们的盟友赫蒙人给予我们支持、勇气和牺牲的报答。同时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赫蒙人一直没有自己的文字。
因为缺乏母语文字教育的人很难掌握第二外语,对于生活在美国的赫蒙裔难民而言,掌握英语和了解美国历史与政府方面的知识尤其困难。”
由此可见,专门针对解决赫蒙人入籍归化的法案的出台,表明了美国政府对这个族裔的高度重视,而在人口统计上列为单独的族裔很可能是为了便于为其提供较优厚的待遇。
美国的赫蒙人是否是华人
许多研究文献显示,无论是美国政府、学者还是赫蒙人本身都认为,赫蒙人是个独特的族群,他们似乎压根就没有将赫蒙人与华人联系起来。
可以想象,“赫蒙人是否华人”对于他们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伪命题。
而在中国,海外赫蒙人(苗族)是“少数民族华人”的论断却俨然已成华侨华人研究界大多数人的共识。
如此强烈的反差不禁使人们思考:究竟应该用怎样的标准去辨识华人?
具有中国血统、保持中国文化传统的人加入他国国籍后就必定是华人吗?
具有中国血统、保持中国文化传统但却无华人身份认同意识的人是否也属于华人?
按照“血统论”的观点,加入他国国籍、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就是华人了,即便其没有保持中国文化传统,也依然是华人。
发行量巨大、影响深远的《现代汉语词典》作出了如此界定:“华人:指取得所在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外国公民”。
在中国华侨华人研究界持有此观点的大有人在,似乎占据主导地位。
有人提出:早在上世纪五十代初中国政府已对华人作出科学的界定,“何谓华人?华人是指具有中国血统、参加或取得了居住国国籍的人,或称外籍华人”。
有人甚至构建“华人=外国国籍+中华民族血统”的公式来界定华人身份。
按照这种观点,赫蒙人的祖先来自中国的西南,他们具有中国苗族的血统,所以无疑属于少数民族华人或“苗族华人”。
不过,也有人不赞同这种单纯以血统判定族群身份的做法。他们认为作为华人不仅应该具有中国血统,而且还应保持中国文化传统和行为规范,这就是所谓的以体质和文化特征来判断是否华人的“客观特征论”。
例如,黄润龙认为:
“海外华人是指在国外取得长期居住权利或取得外国国籍而又保持中国文化传统、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的一批人……华人划分的主要指标是祖籍、出生地和种族,其核心指标种族不仅是指黄皮肤、黑头发等外观特征,而且是指具有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等内在特征。”
按照这个观点,美国的赫蒙人也是符合海外华人的标准的,因为赫蒙人不仅具有“黄皮肤、黑头发”等中国血统的外观特征,同时也具有中国苗族的文化传统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等内在特征。
然而,“血统论”和“客观特征论”者定义族群的做法正日益受到民族学、人类学者的广泛质疑和批判,他们认为这两种观点完全忽视了族群的自我认同意识。
在族群研究领域颇有影响的人类学家巴斯在一本重要的著作中宣称,“族群”是由其族群成员本身而非由外部所界定的范畴,造成族群最主要的是它的“社会边界”,而非语言、文化、血统等“内涵”,其意指很明确:族群主要是由主观认同来决定的。这就是当前在人类学、民族学界具有重大影响的“主观认同论”。
如果按照这种观点,美国的赫蒙人虽然具有中国血统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客观特征”,但却几乎全然不是华人,因为他们的主观认同中并无归属为华人的意识。
我们能够从“血统论”、“客观特征论”和“主观认同论”中分出是非、对错吗?
或者说,我们能够判定“美国赫蒙人是华人”的对错吗?在华人辨识标准没有获得共识的情况下,看来很难。
因为族群的自我界定与他人界定都是一种族群界定,各自遵循着不同的标准和逻辑,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看待这两种不同的界定。
当然,族群的自我界定是理应受到尊重的,他人界定与自我界定达到一致是最理想的状态,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主观认同论”阵营的重要原因。
但总是难以避免出现族群的他人界定与其自我界定相左的情况,而这种与自我界定不一致的他人界定就必然应该被否定吗?
在美国赫蒙人是否华人的问题上,“血统论”和“客观特征论”者也许会坚持说:难道美国赫蒙人不认为自己是华人,别人就不能把他们看作华人吗?因为他们具有中国血统和中国传统文化特征!
类似“美国赫蒙人是否华人”的这种学术性争论也许永远都不会达成各方观点一致的结果(除了官方的政策性界定),至多只是争议的各方人数或多或寡而已。
不过笔者倾向于“主观认同论”,认为应将美国赫蒙人的主观认同置于首位,将之看作是一个非华人的、独立的族群。
虽然依据血统和客观特征因素把美国的赫蒙人归属为“广义”上的华人类别也是一种具有某种学术依据的他人界定,但这种广义界定在学术研究上的价值并不大,现实的意义也很小,甚至有可能对被界定者造成伤害。
笔者认为,如果我们不过多纠缠于华人的辩识标准和定义,而使用“华人性”或“中国性”(Chineseness)的概念去考量,或许会在“美国的赫蒙人是否华人”的问题上获得一些新的认识。
所谓的“华人性”是指那些与中国有联系的、其他族裔所没有的特性。
王赓武认为:华人从未有过认同的概念,而只有华人属性的概念,也就是身为华人和变得不像华人;有些华人中国味多一些,另一些人则少一些。
因此“华人性”应包含着多个维度和指标,例如,祖先为中国人(即具有中国血统)、保持中国传统文化规范、会说汉语或中国少数民族的语言、主观上认同为华人、与中国的社会联系,等等。
举个例子,如果某个印尼华裔的父母一方为华人、另一方为印尼当地人,那么他在血统上的“华人性”只有50%。
如果他已完全不能使用汉语和中文,也不习中国少数民族的语言,只会印尼语,那么表明他在语言方面的“华人性”也已大幅降低。
如果他加入了印尼主流社会的伊斯兰教会成为虔诚的教徒同时对儒家文明反感或排斥,那么也表明他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华人性”也已严重弱化。
反之,如果这位印尼华裔只会使用中文和汉语、全然不会印尼语言、极少与印尼当地人交往、信奉儒家思想、喜欢吃猪肉,而且经常到中国,并在中国有许多社会关系……那么,我们则认为他的“华人性”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之上。
我们甚至可以用定量的方法去测量这种华人性,而上述的这些特性都可以作为相关的变量,尽管这种测量不可能做到十分精准,却可以大致评估其在某些重要维度上“华人性”的弱化程度。
当我们测量世界各国华人的“华人性”时,就大致能够了解到“华人性”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时期迁移海外的华人及其代际(即不同移民世代之间)的差异。很显然,美国赫蒙人的“主观上认同为华人”、“与中国的社会联系”等两个维度上的华人性已经出现极端的弱化,其缘由主要是:
第一,作为少数民族的苗族在中国古代史上长期被边缘化,其国家认同意识以及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体认同意识一直相对较弱。
历史上的苗族除部分逐渐融入汉族之外,其余相当大一部分则由于与中原王朝和汉人抗衡失利,不断从中国地理中心向西南边疆和境外迁移。
明末清初,苗族人的一支赫蒙(Hmong)人又迁入中越边境地区,之后其中又有一部分迁入老挝、泰国、缅甸等国。
上世纪70年代,中南半岛战争后又以难民的身份迁入美国、加拿大、法国等欧美国家,却极少迁往其远古祖先的居住地、已有数百万苗族人口的中国。
历史上“边缘化”的地位使得他们相对于其他少数民族而言,与中国中央王朝和汉人之间的关系比较疏远。
19世纪末中越划界,当自身利益与对国家的忠诚冲突时,一部分苗族还是选择了前者。除了猛洞等少数地方外,黄树皮、箐门、漫美、老寨、猛拨、猛蚌等地的苗族居民则愿意随土地划归越南。
清雍正时,三蓬地区被割入越南,当地民族虽然“多不乐附”越方,但仍留在了越方;光绪十一年(1885 年)三蓬人民又趁中法进行定界谈判之机再次要求复归中国,但当三蓬仍归越方时,这里的民族也就多留于原地了。
苗族在历史上有三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迁入越南,一是17世纪中叶约有80-100户由贵州迁入中越边境越南一侧,二是18世纪时约有180-200户迁入越南,三是上世纪约有1万多人迁入越南。
这三次大规模迁移,基本上是单一方向的迁移,表明苗族在历史上作为边疆少数民族的边缘化历程已深刻影响这个族群对中国的国家认同意识。
作为中国苗族的一个分支的赫蒙人,由越南迁居老挝数百年后也基本上与中国失去了联系,也与老挝当地的华人群体缺乏来往,双方不存在共同体的认同。
因此,无论是主观上认同为华人,还是与中国保持社会联系,都是不可能的。
第二,在美国赫蒙人的主观意识中,极少存在“华人认同”,几乎没有人把自己看作是华人,赫蒙人个体或其族裔组织也极少与美国的其他华人群体产生联系。
许多学者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询问美国的赫蒙人族裔身份时,均没有设置“您是否华人?”这样的选项,在深入访谈中也没有问及“华人”认同方面的问题,说明赫蒙人的华人认同意识可能已经非常微弱甚至已经荡然无存,无论是他人还是其自身,基本不会将赫蒙人看作是华人。
当然,对祖先为中国人的记忆并非全然不存在。美国民俗研究者的一些研究中反映,美国赫蒙人对中国的苗族也有一定程度的认同。
他们常常通过“家乡录像”(这些录像主要由一些业余的摄像者以旅游者的身份到老挝、泰国或中国等地拍摄而成)来将自己与泰国、老挝和中国等地方的赫蒙人相比较,他们感到“家乡的赫蒙人”已经成为“他者”(the Other),“既像我们又不像我们”。
例如,Jo Ann Koltyk在与美国的赫蒙人一起观看家乡录像时,时常听到他们的一些评论,而对其他地方赫蒙人的这些评论常常是积极的,比如美国的赫蒙妇女经常有这样的评论:
“他们长得比美国的赫蒙人漂亮,他们穿得很自然,他们不用像美国的赫蒙人那样装扮。”
一个20来岁的年轻小伙在观看拍摄于中国的家乡录像时说:
“中国的赫蒙人不像赫蒙人。我们已经离开中国200多年,我们已经改变了许多。他们讲话也与我们有一点不一样了。但我确实很喜欢她(一个未婚姑娘)唱歌的方式。她很漂亮。”
可见,尽管中国的苗族偶尔会勾起美国赫蒙人对远古祖先的想象,但他们通过中国苗族成员与中国所产生的社会联系却极少。
不过,美国赫蒙人与中国社会联系的状况以及族群认同也可能会在将来发生某种变化。
石茂明发现,上世纪末以来在西方国家已安家落户、生活稳定的一些赫蒙人开始陆续来到中国寻根问祖甚至长期居住、与中国的苗族(赫蒙人)缔结婚姻,由此提高了他们与中国社会的关联度。
对于美中两国个体成员之间局部、零散的交流和往来并形成的苗族(赫蒙人)认同将来能否促使大多数美国赫蒙人接受“华人”的族群身份标签并认同为华人?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极小。
总之,如果我们在上述的几个主要维度中特别强调第一个维度——“具有中国血统”而轻视其他维度,那么就一定会把美国赫蒙人看作华人。
反之,如果我们把后两个维度即“主观认同为华人”和“与中国的社会联系”放置于首位,那么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族群身份的他人界定往往是多元的、动态的,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立场和视角都将可能产生对同一个群体的不同界定,我们需要重视的是这些界定的意义、价值和影响(包括负面的影响)是什么,而不是对不同的界定简单地作出“非此即彼”、“非对即错”的判定。
按照上述“华人性”多个维度的考察,我们发现当前美国赫蒙人在“华人性”中两个重要维度的指标测量值已极低甚或趋于零。
换言之,美国的赫蒙人几乎不存在华人归属意识,也极少与中国发生社会联系。可以说这是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在向外移民过程中,其“华人性”弱化现象的一个极端案例。
几乎所有移民他国的中国人都不可避免出现“华人性”弱化的趋势,只是在弱化的程度上或多或少、在弱化的时间上或早或晚而已。
这种弱化因移民时间长短、移民世代(immigrant generations)、对移民接受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融入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般而言,由中国向外移民的时间越长,其“华人性”越可能趋于弱化;第二代移民倾向于比第一代移民的“华人性”弱;融入所在国主流社会程度越高,其“华人性”越可能比较弱。
在这种总体上趋弱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波动,比如一些“华人性”已显著弱化的具有中国血统的海外移居者因到中国投资、旅游而产生与中国社会的联系,从而有可能重新唤起其对华人社会的归属感。
可以预见的是,许多海外华人或海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失去华人认同意识,并与中国社会渐行渐远。
那种试图通过刻意强化具有中国血统者的华人认同意识或以“中国血统”为依据构建跨国界的华人认同的想法是幼稚的,也是有害无益的。
说明
文章来源《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东亚评论授权转载自
公众号“经济观察报书评”(ID:eeobook)
文中内容不代表东亚评论观点和立场
作者 | 梁茂春
编辑 | 登 登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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