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020年9月16日,《新京报》记者蜉蝣发文,称某大明星不愿在标题和导语中再提之前“背叛院线”的糗事,甚至不能提那部电影的片名,要求蜉蝣改稿,蜉蝣不同意,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事后,蜉蝣遭到了领导李世聪的职场霸凌,被无故克扣工资,最后还被开除了,蜉蝣称自己都有证据。从“徐姓艺人”“院线片突然改网大”这两个标签可以看出:这大明星疑似就是徐峥,这部电影疑似就是《囧妈》。
据蜉蝣透露:8月13日,蜉蝣费劲千辛万苦约到了徐峥做独家专访,并约好了可以聊“《囧妈》从院线改网大”的话题。但是到了采访的时候,徐峥方一直要求修改采访提纲;好不容易采访完了,写完稿了,徐峥方又逐字逐句的修改稿件。
蜉蝣对徐峥方的态度很不满,而李世聪则极力配合徐峥方,因为徐峥是他的微信好友。因此,蜉蝣和李世聪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李世聪以“影响未来职业”等为威胁,逼迫蜉蝣主动离职,蜉蝣称自己受到了职场霸凌。
截止到发稿前,徐峥方和李世聪方都没有回应,目前只是蜉蝣的一面之词,我们只能“吃瓜不信瓜”。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如果《新京报》收了徐峥方的宣传经费,那就是乙方,配合甲方改稿天经地义,商业合作不是做慈善。
如果蜉蝣不在《新京报》工作,是自由撰稿人,那蜉蝣坚持自己的风格就行,责任自己负。但蜉蝣服务一个公司,公司是杂志社,蜉蝣得罪客户,会给公司带来很多麻烦。即使李世聪不是徐峥的朋友,徐峥方起诉《新京报》,蜉蝣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徐峥不代表一个人,他背后有很多的投资者,有很强的人脉。如果徐峥授意他合作的片方、演员,从此之后不接受《新京报》的采访,那《新京报》会有很多损失,甚至《新京报》需要支付违约金。所以,这件事情的矛盾,最主要就是体现在“这是不是一次商业合作”。
非著名娱评人吴清功指出:徐峥其实挺无辜的,这本来是蜉蝣和李世聪之间的矛盾,是《新京报》内部沟通没有处理好,但蜉蝣为了吸引眼球,把徐峥曝了出来。我可以理解徐峥,因为是《新京报》主动约访徐峥,徐峥当然想要自己满意的稿件啊,谁愿意看到“囧妈背叛院线”这样的字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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