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欧阳克
随着《乘风破浪的姐姐》的播放率不断攀升,作为《姐姐》冠名商的某品牌可谓是出尽了风头。但是最近女明星王鸥却和这个品牌发生了矛盾,甚至最终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据悉,在法庭上王鸥方表示,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该品牌在没有经过王鸥授权允许的情况下,用王鸥的照片为该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宣传,这样误导了部分消费者,对王鸥本身的肖像也造成了侵害。
对此,该品牌代理律师的回答让不少网友大为不解,认为其堪称“迷惑行为大赏”。
那么这位律师究竟回答了什么呢?
在法庭上,这位律师表示,王鸥是一名三线明星,社会影响力也很小,各个平台的宣传页面上和王鸥有关的广告浏览量也很低,因此该品牌方对王鸥的名誉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侵害。
对于王鸥和品牌方来说,该品牌使用王鸥肖像的行为,是一种合理使用。
王鸥和该品牌的这次交锋很快被搬运到了各大平台,有网友指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权利,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不能拿别人的照片去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
虽然这场官司的结果最终还没有判定,但是网友们对此的讨论却是一波接着一波。
这场官司,网友讨论的一个焦点在于王鸥到底是不是品牌方所说的三线明星。
作为一个演员,王鸥曾经出演过多部电视剧,例如《琅琊榜》《伪装者》。但是和圈内许多大火的明星相比,虽然有作品和演技傍身,王鸥的知名度确实不算太高。其次,对于明星的咖位,一直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王鸥到底是不是三线女明星”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的讨论热潮。
但是也有许多人认为,不管王鸥是几线女明星,都不是对方侵权的理由。还有网友指出,在《姐姐》的播出片段里,该护肤品经常被姐姐们用来抹手,所谓的高端护肤品,其实只是该品牌营销出来的。
娱乐圈里的侵权矛盾屡见不鲜,比较出名的就是葛优老师告某网站非法使用肖像。
葛优老师在电视剧《我爱我家》里扮演季春生,因为季春生搞怪的躺姿,年过六十的葛优老师又火了一把。
于是有网站就用“葛优躺”的文字和图片为自己做了一波宣传。因此被葛优告至法院。
案子的结果和大部分人想的一样,审理之后,该网站被判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葛优老师7.5万元。
对于明星来说,知名度的确很重要,但是身为一个公众人物,所产生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许多明星在接代言和推广的时候也都会慎重考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葛优老师当初告该网站的时候被许多人不理解,但是实际上葛优老师的这通操作也是为了自己的名誉着想,万一有不法厂商利用葛优老师的知名度去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怎么办?
这样的道理同样可以用在王鸥身上,对于明星来说,接了什么样的代言,在一定程度上,就要对代言的产品负责,而化妆品和护肤品这种需要上脸的产品,明星接代言时更是要慎之又慎,一旦出事,损害的可是明星自己的口碑。
对于《姐姐》的冠名商侵犯王鸥肖像权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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