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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又跟经纪人闹翻遭索赔千万,多年前曾传

时间:2020-07-27 17:14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7月24日,港媒报道,张柏芝又跟前经纪人闹翻了。 据报道,前经纪人兼绯闻男友余毓兴,指张柏芝收了片酬后,没有履行承诺拍摄电影,现要求她归还片

7月24日,港媒报道,张柏芝又跟前经纪人闹翻了。

据报道,前经纪人兼绯闻男友余毓兴,指张柏芝收了片酬后,没有履行承诺拍摄电影,现要求她归还片酬、交代违约后与演艺有关的收入,并赔偿合共1276万港元(约合1154万元人民币)损失。

这已经是张柏芝入行以来,第三次与合作过的经纪人翻脸。

第一次闹翻的是带张柏芝入行的朱永龙,两人打官司多年,最后张柏芝赔偿了400万港元平息事件。

第二次是与向太陈岚,两人原本情同母女,向太曾为张柏芝出头处理过很多棘手事,但最终因为张柏芝任性缺席电影拍摄,两人分道扬镳,向太更表示对张柏芝永不录用。

张柏芝与余毓兴一度合作愉快,两人甚至传过绯闻,有报道指男方热烈追求张柏芝,不过余毓兴否认了。

余毓兴是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AEG新亚洲娱乐集团)的总裁,这次控告张柏芝的原告人分别是余毓兴以及AEG公司。

根据入禀状,余毓兴与张柏芝于2011年7月10日签订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纪人合约”,由余毓兴担任张柏芝的全球唯一经纪人。

合约写明,余毓兴支付张柏芝4000万港元片酬,而张柏芝就要为对方拍摄四部电影,换言之,张柏芝一部电影的片酬是1000万港元。

2012年5月,余毓兴与张柏芝再签订“两部电影片约合约”,合共港币2000万元,而余毓兴已支付276万港元给张柏芝。

此外,AEG于2014年与张柏芝签订“全球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补充合约)”,以取代2011年签署的经纪人合约。

余毓兴指张柏芝一直没有履行两部电影的拍摄工作,令到经纪人蒙受损失,要求她归还已收取的276万港元片酬。

AEG公司则指张柏芝自2015年5月起违反补充合约,要求她归还已收取的1000万港元片酬,并须交代由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9日期间,与演艺工作相关的收入,同时要求张柏芝赔偿。

近年生下了第三个儿子的张柏芝,工作量不大,但好像有花不尽的金钱,住豪宅请了三个佣人,生活十分奢华。

她甚至开了一家实体的时装店,几乎每个月都亏损至少十万,前段时间更被曝卖出名下过亿元豪宅,拿着现金准备做其他投资。

估计,1200万港元对张柏芝来说只是小数目,如果官司输了,赔偿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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