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根据港媒传来的报道,现年40岁的影星张柏芝因为在合同期内未履行条约,被经纪人余毓兴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已收取的部分片酬。
据悉,早在9年前,张柏芝与经纪人余毓兴签署的条约中,曾明确写道在两人为期8年的合约里,张柏芝一方必须参与由余毓兴所安排的4部电影拍摄工作,并且为此余毓兴还同意提前先给张柏芝支付3618万人民币的报酬。
随后,双方于2012年还再签订了一份合约,内含两套电影片酬合共1800万元左右,余毓兴再次提前支付了249万元给张柏芝。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影响,张柏芝并未履行这两套电影的拍摄工作。就这样,近期停工在家带娃的张柏芝,又因为官司惹上了非议。
如今40岁的张柏芝在出道时可谓是起点颇高,参演周星驰的电影《喜剧之王》一举成名,该片在香港上映后票房颇高,成为香港票房年度冠军,2004年她又凭借爱情片《忘不了》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奖,演艺事业一帆风顺。
但是演艺事业如此顺利的她,在感情生活上却是一波三折,先后经历了分手、离婚等变故,带着两个孩子成为了单亲妈妈,近些年又宣布诞下第三胎,在家安心带娃,很是用心和幸福。
据悉,张柏芝和前经纪人余毓兴纠葛很多,早在去年的一场官司中张柏芝的律师就表明余毓兴早已不是张柏芝的经纪人,对于余毓兴与海颂集团签订《女神的新衣》合同事宜是不知情的,看来两人的矛盾已经很深了。
无论事件发展如何,都希望张柏芝能顺利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