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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条大新闻占据热搜榜单,几日了热度丝毫没有下降,那就是赌王何鸿燊去世,上一次看到何鸿燊的报道,还是去年的时候,他一天的医疗费用接近100万,这对普通人是难以想象的,但100万对他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今年何鸿燊去世,他的千亿财产想必会引起儿孙的不少纠纷,不过我却注意到一个点,那就是赌王何鸿燊娶了4个老婆,但是却一直没有被判重婚罪,没有受到法律的仲裁,难道是因为他有钱吗?
其实何鸿燊娶4个老婆是完全合法的,如果他身体吃得消,娶一百个老婆都行,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都知道澳门是1999年回归的,在这之前的上百年,都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因此很多人就认为何鸿燊娶4个老婆是在澳门回归之前,所以是合法的。但其实葡萄牙本国的法律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何鸿燊娶4个老婆,如果按照葡萄牙法律的话,是要受到仲裁的。
那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其实是利用了《大清律例》。
清朝末期,西方列强用炮火轰开了中国国门,在敌人的威逼之下,清政府只能签下各种不平等的条约,香港的管理权被英国人接手,而澳门则是成为了葡萄牙的殖民地。
但是当时清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做了一个协议,澳门人和内陆华人只尊《大清律例》,犯了罪也按照《大清律例》进行处罚,而香港人和外籍华人或者其他国家的人犯法,就按照葡萄牙法律仲裁。
而在《大清律例》中,男子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别说4个老婆,娶再多也是合法的。
上世纪四十年代,何鸿燊娶了第一任妻子黎婉华,她是忠实的天主教信徒,因此十分推崇一夫一妻制,何鸿燊娶了她之后,也没有再沾花惹草过。但是五十年代的时候,黎婉华病重,何鸿燊就萌生了再娶妻的想法。
于是他对外宣称自己是住在澳门的华人,遵守的是《大清律例》,因此可以合法再娶妻,因此在1957年娶了第二任妻子蓝琼缨。
其实,何鸿燊并不是唯一一个利用《大清律例》的人,在当时的时代,很多有钱人都会用同样的理由娶多个老婆,有的甚至老婆都可以组成一支篮球队了,相比之下以何鸿燊的千亿身家,只娶了4个老婆,算得上是“情深种子”了。
虽然当时清政府已经灭亡了,但是国内各大军阀自立山头,对外战争和内战一波又一波,根本无暇顾及修订法律,因此《大清律例》在清朝灭亡几十年后还在沿用。
也正因为乱想太过猖獗,有钱人肆意妄为,《大清律例》于是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最终在1970年的时候,香港政府和澳门政府几乎同时废除了《大清律例》。
有意思的是,何鸿燊的第三任妻子陈婉珍和第四任妻子梁安琪,分别是1985年和1989年娶的,而那时候《大清律例》已经废除了,为了避免被判重婚罪,何鸿燊并没有和她们登记结婚,只是摆了酒席宣告关系,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讲,何鸿燊和陈婉珍、梁安琪并不是夫妻关系,只能算得上情人。
不得不说,第一任妻子黎婉华和第二任妻子蓝琼缨的包容心都很不错,丈夫明目张胆将情人带回家,也没有站出来反对,但其实她们反对又有什么用呢,毕竟那是何鸿燊,澳门一代赌王,一个站在时代巅峰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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