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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周年案钢丝刷型号例透视如何为网络空间立规矩(2)

  打开一款手机App,看到和“微信红包”相似的页面,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可能你会以为这款App和微信有合作,甚至二者同出一家。其实,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手机应用市场中,这种山寨现象并不少见。

  【案例】被告是“吹牛”应用软件的著作权人和经营者。二原告主张“吹牛”应用软件中3款电子红包的聊天气泡、开启页与其在先的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微信红包”相关页面及“微信”整体页面系有一定影响的装潢,“吹牛”应用软件进行了整体抄袭,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二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和开启页颜色与线条的搭配、比例,图形与文字的排列组合等体现了创作者的选择,具有独创性,构成美术作品。被告经营的“吹牛”应用软件页面与上述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微信红包”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具有美化服务的作用,应当属于装潢。上述页面通过大量使用,已经能够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构成“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被告进行复制后稍加修改即用于自己的软件,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网红”坠楼,直播平台该担责吗

  聊天、吃东西、唱歌……似乎什么都可以直播。而快速成名的冲动,让一些人在直播中为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对此,平台是否应承担责任呢?

  【案例】从2017年开始,吴某某在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拥有上百万粉丝。

  2017年11月8日,吴某某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其母何某认为花椒直播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

  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亦对网络用户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包含审核、告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此外,花椒直播平台具有营利性,与吴某某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因此,花椒直播应对吴某某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花椒直播无法实体控制吴某某的危险活动,并不会直接导致吴某某的死亡。吴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拍摄危险视频的风险却仍进行冒险,为其坠亡主因。花椒直播对吴某某的死亡所承担的责任次要且轻微,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编辑词条不可任性而为

  要了解某位名人,很多人都会先去百度词条上查一下此人的生平经历。可是如果编辑该词条的作者故意借该词条侮辱、诽谤这位名人,又该怎么办呢?

  【案例】赵某某诉称,2013年1月、6月,百度用户对赵某某之父的“百度百科”词条进行两次编辑,加入其父是“大文贼”字句,删除其父代表作中的歌剧剧本《红珊瑚》。经“百度百科”编辑审核发布并保留至2018年7月;其父代表作一直未恢复。赵某某诉至法院,认为该行为侵害其父及家人的名誉权,百度公司对词条编辑的审核存在过错,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法院:以“百度百科”为代表的网络百科,已逐步成长为社会依赖的信息获取渠道之一。百度用户通过删除词条内容的方式,掩盖赵某某之父系歌剧《红珊瑚》作者的行为,将影响互联网用户真实、全面了解其父的生平及其代表作品,一定程度上造成其父的社会评价降低。在涉案词条末尾添加明显对赵某某之父职业道德、人格加以侮辱、贬损的言论,面向不特定互联网用户5年之久,严重损害了赵某某之父的名誉。

  在用户所创造、编辑词条过程中涉及的知识共享以及观点表达,存在侵权风险。作为“百度百科”的管理者,百度应当根据其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加以规制。尤其是对于人物类词条的编辑,因涉及对人物的评价,加之人人可以编辑的运行机制,监管力度无疑需要提升。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