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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执法权威维护中国平安养老保险社会秩序(记者观察)(3)

  根据英国警方的规定,警察可以将语言上和行为上的越格行为认定为“侵害”,在行为上,又细分为肢体接触、身体伤害和致命性伤害等不同等级。如果伤害的对象为警察,那么便可认定为“袭警”,警察有权将袭警者直接逮捕。

  2011年8月,伦敦发生英国数十年来最严重的骚乱。英国警方最终出动了装甲车和1.6万名警力,逮捕了约3000人,其中至少1774人被起诉,罪名包括抢劫、袭警、纵火等,317人被判刑。骚乱发生期间,英国舆论一致要求警方严格执法、止暴制乱。《每日电讯报》发表社论称:“如果要保护守法的大多数人,只有一种做法:必须以严厉的方式教育暴徒尊重国家法律。”《卫报》呼吁公众支持警察:“攻击、破坏、犯罪和散布恐惧的行为必须停止。法律不仅要用来防止违法行为,法律必须得到执行。”时任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在英国下议院的演讲更是斩钉截铁:“在英国,如果我们自称是一个文明社会,就不能允许动乱出现。”“任何人,不管他的动机和背景如何,都有选择对和错的权利。如果他做出错误选择,选择了犯罪,那就必须指认出来、予以逮捕并惩罚。”

  (本报伦敦电) 

  

  德国用法律赋予警察更多权力

  “对违法行为必将追究到底”

  本报驻德国记者 冯雪珺

  “新《警察工作法》赋予警察更大权力,符合宪法和安全法,是应对当今危险与挑战、保障人们生活的正确答案。”

  在2018年6月以前,根据德国西南部巴伐利亚州《警察工作法》,警察无权立即采取行动,控制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危险随时会在下一秒发生。德国警察只有在遇到“具体危险”时,才可以采取行动、直接介入。

  随着2018年5月欧盟“最严”数据保护新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正式生效,德国联邦法院通过裁决,要求德国各联邦州根据该条例调整警察工作法案,以应对数字化时代的网络犯罪。同年6月,巴伐利亚州率先通过新《警察工作法》,对警察何时可以采取行动措施、拥有哪些权力等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大幅延伸。

  新《警察工作法》中,危险的定义被扩大为潜在性、推测性的危险。也就是说,只要认定“受到危险威胁”,巴伐利亚警方就有权在犯罪行为尚未发生之前、必要时不经过法官开搜查令的程序,启动执法手段。因潜在危险被“预防性羁押”,时间从最长14天延长至3个月,到期后经法官确认还可再延期3个月。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公法专家马尔库斯·莫斯特指出,新《警察工作法》规定的警察权力有所扩张,是因为警察需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威胁和新的挑战。2017年二十国集团汉堡峰会期间,大规模反全球化示威爆发。数千名抗议者聚集汉堡,进而演变成为砸毁沿街商铺橱窗、燃毁街边汽车等暴力行为。德国警方使用了高压水枪、辣椒水对抗暴力示威者。据报道,德国从全国16个州抽调了约2万名警察以控制局面。德国总理默克尔厉声谴责暴力抗议:“和平集会可以理解,但诉诸暴力决不能接受,对违法行为必将追究到底。”

  德国警察分为联邦警察与州警,相对独立互不隶属,因此16个联邦州各自修订《警察工作法》。有专家指出,各州响应联邦决议,调整警察工作法案,也是一次彻底升级治安力度的契机。德国基督教社会联盟(基社盟)指出,巴伐利亚《警察工作法》将对其他各州起到指导作用。目前,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北威州)正打算把对“危险分子”的预防性羁押时间延长到28天;下萨克森州考虑将预防性羁押延长至74天;萨克森州的新法案提议内容几乎与巴伐利亚州一致;巴登—符腾堡州(巴符州)则考虑,将手榴弹与冲锋枪作为警员的日常武器装备……

  “在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必须用法律赋予警察更多权力,以有效监控危险人员。”巴伐利亚州议员比尔吉特·穆勒强调。此次各州在修改法案中,都意识到应加强警方对潜在危险的监控权力,不仅在现实的公共空间里——例如,在示威游行现场、难民收容所、嫌疑犯罪现场,警察有权拍摄人们的脸部,并与既有的数据库进行对照;还体现在加强对隐私数据的使用权限上——如手机、计算机以及云端上的信息,警察将有权查看,甚至修改里面保存的数据档案和消息、拦截电子邮件等。穆勒表示:“新《警察工作法》赋予警察更大权力,符合宪法和安全法,是应对当今危险与挑战、保障人们生活的正确答案。”

  (本报柏林电) 

  

  新加坡警方在每个警署都设置了镇暴队

  “只有严肃执法才能维护法律权威”

  本报赴新加坡特派记者 林 芮

  “严密的法律制度塑造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尊重。警察在执法中不打折扣的严正立场,更是树立起执法机构的权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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