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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皇室4胞胎中国国防(7)

  调整作战部队编成,重构新型作战力量。陆军原18个集团军整合重组为13个集团军。在全军主要作战部队实行“军—旅—营”体制,充实兵种作战力量,减少指挥层级,降低合成重心。增加特种作战、立体攻防、两栖作战、远海防卫、战略投送等新型作战力量,推动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

  优化院校力量布局,重构军事科研体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原有77所院校整合为44所,重塑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成立军委军事科学研究指导委员会,调整组建新的军事科学院、军种研究院,形成以军事科学院为龙头、军兵种科研机构为骨干、院校和部队科研力量为辅助的军事科研力量布局。

  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

  坚持战斗力标准,着眼调动军事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体设计和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

  深化军队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的决定》等法规制度,推进完善军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

  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有效保障全面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制定《海上护航行动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推进完善军事战略指导制度、战备工作条例、联合作战法规等。

  重塑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更好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制定修订《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文职人员条例》等法规制度,颁布实施新军事训练条例和军事训练大纲。推进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优化军人待遇保障,健全军人荣誉体系,完善军事训练、装备发展、后勤建设、军事科研、国防动员等方面政策制度,加快推进军官法、兵役法等立法进程。

  改革军事管理政策制度,提升军事系统运行效能,推动军队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内务条令(试行)》《纪律条令(试行)》《队列条令(试行)》《军事立法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推进战略管理、军费管理、军事司法等制度创新。

  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截至2018年6月,军队各级机关、部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从事的房地产租赁、农副业生产、招接待等15个行业的有偿服务活动基本停止,超过10万个有偿服务项目按期停止,累计停偿项目比例达到94%,军队不从事经营活动的目标基本实现。

  调整改革后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

  陆军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包括机动作战部队、边海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下辖5个战区陆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等。东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1、72、73集团军,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4、75集团军,西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6、77集团军,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8、79、80集团军,中部战区陆军下辖第81、82、83集团军。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加快实现区域防卫型向全域作战型转变,提高精确作战、立体作战、全域作战、多能作战、持续作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新型陆军。

  海军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包括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下辖东部战区海军(东海舰队)、南部战区海军(南海舰队)、北部战区海军(北海舰队),海军陆战队等。战区海军下辖基地、潜艇支队、水面舰艇支队、航空兵旅等部队。按照近海防御、远海防卫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近海防御型向远海防卫型转变,提高战略威慑与反击、海上机动作战、海上联合作战、综合防御作战和综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海军。

  空军在国家安全和军事战略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包括航空兵、空降兵、地面防空兵、雷达兵、电子对抗部队、信息通信部队等,下辖5个战区空军、1个空降兵军等。战区空军下辖基地、航空兵旅(师)、地空导弹兵旅(师)、雷达兵旅等部队。按照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加快实现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提高战略预警、空中打击、防空反导、信息对抗、空降作战、战略投送和综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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