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怎样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守好伦理之门(2)
时间:2019-08-01 22: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宿迁资讯网 点击:次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技术的安全性问题将会逐渐得到解决,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在英国出生。但是直到2010年,“试管婴儿之父”英国剑桥大学教授罗伯特·爱德华兹才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当时有媒体说这是“迟到”的诺贝尔奖,但这项技术之所以在30多年后才获奖,正是因为一项技术的安全性是需要时间来考量的。现在,辅助生殖技术经过30多年的实践考验,最终扫清了伦理障碍,得到公众的认可。 另一个纬度则是根本性的道德分歧。实际上,现在生物医学界在讨论一项新技术在道德层面存在的问题时,都会关注一个重要方面,即这项技术在投入实际应用时的社会价值。科学家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要思考这项研究是否真的对患者有帮助,是否对科学知识的增长具有价值。创新不仅是科学层面的事情,更是价值层面的事情。因此,在做相关决策的第一时间,就要将创新和伦理统筹考虑,鼓励真正具有社会价值的创新。 科技伦理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 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科技伦理不只是科学家个人的责任,需要突破学科界限,需要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科技伦理问题的防范与治理。 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加强约束,建立明确的惩罚制度,从国家层面成立具有法律职能的权威部门,组织跨部门的伦理委员会。要对科学家强化教育培训,了解并确认其个人和专业的道德责任,并运用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中。此外,还要加强科学家与公众的沟通对话,以及媒体的科普能力建设。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雷瑞鹏:伦理先行既有科学意义,也是必要的。新兴技术的应用导向性强、复杂性高,诸多风险不仅是科学判断,更是价值判断。因而其中涉及的伦理需要跨学科专家来共同参与、不断完善,并且要在研究一开始就将伦理问题考虑进去。 荷兰代尔夫特科技大学教授杰若恩·霍温:在欧盟相关科技创新政策中,“负责任的创新”是重要理念之一。“负责任的创新”是评估科研和创新所具有的潜在意义及所承载的社会期望的一种新理念,旨在培育和设计具有可持续性、安全性的科研和创新。同时,“负责任的创新”意味着所有社会参与者,包括科研人员、政策制定者、社会组织等在整个科研和创新过程中保持密切合作,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期望。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樊春良:当前思考如何推进科研伦理体系建设,应该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层面来考虑。我们看到,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它不仅涉及从事科技活动的科学家,还涉及科技成果的使用者、科技活动的管理者,更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伦理环境的建设,这个环境包括了适宜的价值观、伦理指导原则、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公众教育和科学传播等,因此需要管理部门、科学界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理。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刘朝:出现伦理事件时,过去往往总是由法律来事后惩罚。但是这种处理方式早已不适应现在新技术带来的新情况。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法律和伦理应当融为一体、共同发力。比如在应对特斯拉无人驾驶致人死亡事件中,美国通过完备的法律和完善的伦理制度,表现出了对新科技的充分宽容。 同时我们也要明确,加强从业人员的伦理教育和制定相关伦理规范都是为了保护科学家,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展开,而非规制科学家。只有充分的信任与必要的监督,才真正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记者 方曲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