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原标题:去年跨境电商进出口增5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岩)10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显示,据海关统计,2018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202.8亿美元,同比增长52.3%。
对此,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王健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统计指的通常是跨境网络零售,也就是针对消费者的,它主要包括海关两个监管代码,一个是9610(出口),一个是1210(进口)。”据了解,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017年为902.4亿元,同比增长80.6%;2016年总额为499.6亿元,同比增长38.7%。
王健表示,在这一金额中,通常出口占有较大比重。“相比较于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增长速度相对是比较快的。”他认为,这也是我国不断加速外贸转型升级的原因,“这一统计数据中实际上还没有包括以一般贸易出口到国外的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外消费者出售的那一部分贸易及其增长。进口方面,实际上也不包括通过行邮等其他方式进行的跨境电商。”
此外,在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报告说,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国务院先后分3批在杭州等3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以“六体系两平台”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经验做法。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近三年来,跨境电商高速增长,成为外贸增长新亮点。2018年9月,北京已经成为第三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加速外贸的转型升级。实际上更多的是提升外贸综合服务能力。这就包括由于电子商务所引发的外贸新模式和新业态,包括外贸综合服务及外贸的供应链服务。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也是跨境电商非常重要的市场主体。他提供基础设施赋能中小微企业参与全球市场,所以这些是我们外贸转型升级最主要的市场力量。”王健认为,有人认为外贸转型升级是提升外贸的附加值,提升技术含量,是创品牌。“我觉得这都是制造业要考虑的事情。严格地讲都不属于外贸的转型升级。外贸这个领域的转型升级,实际上就是提升外贸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