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新闻 >

别小瞧广电!这些年“电信系”曾多次败给“广

时间:2020-02-12 16:32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广电,现在是第四个电信运营商,现在大家都知道。可是,从监管体制来看,广电的行业主管部门跟传统的三大运营商是不一样的。三大运营商的行业主管部门


广电,现在是第四个电信运营商,现在大家都知道。可是,从监管体制来看,广电的行业主管部门跟传统的三大运营商是不一样的。三大运营商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是工信部,地方是各省通信管理局;而广电呢,则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地方是各地的文旅局。

通俗点讲,广电和电信、移动、联通他们的“爹”是不同的。虽然,涉及到具体的电信业务,不管是谁开展的,都由通信主管部门监管。但是,因“师出不同门”,或俗一点讲,派系不同,涉及到大的问题时,实际上都是各自的主管部门在那博弈。

广电虽然多年前就拥有的电信业务牌照,但因基础太薄弱,没成啥气候。现在拿到了5G牌照,很多人仍然很不看好,觉得广电跟三大运营商比可差远了。

或许,拿“广电系”与“电信系”的企业单挑,“电信系”或许可以完胜,但是论两个“系”的整体实力,那就难说了。以下就是两个“电信系”败给了“广电系”的例子。

广电系放“黑枪”,运营商不得不戴上垄断的“高帽”

2011年4月,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反垄断为名,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调查,并初步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

10月,发改委就有关情况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工信部意见。会上,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但都一致认为:此乃大事,在证据还不充足的情况下,需谨慎从事。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将就有关方案在征求国资委和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

但,11月9日中午,在发改委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之前,就在央视新闻30分栏目中披露了反垄断调查情况。实际上,发改委调查的的ISP宽带接入垄断问题,根本就不涉及普通用户的公众宽带问题。可是,普通民众哪分得清呢?

央视这么一“曝光”,就直接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推到了舆论的“旋涡”中,在民众的潜意识中成功地灌输了电信运营商垄断的意识。

据了解,整个调查过程本来是严格保密的,相关企业的员工甚至被要求在谈话记录上签名确认,“就像接受警方询问一样。”因此,报道一出,相关各部委除了感到吃惊,还有些尴尬。


根据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很显然,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背后必然另有深意!有分析认为,此事件背后或是受广电系推动所致。

当时,随着三网融合和广电运营商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的建设,围绕固网宽带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电信、联通在宽带接入上是骨干运营商,广电需要向其支付高额单向结算费用。

那么,借媒体和舆论的力量,以“反垄断”之名,来推动重塑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格局。广电是受益者,必然是最大的“幕后嫌疑人”!

当时,社科院提出了“电信行业第五次重组”的观点,建议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数据业务拆分给广电后成立广电网络公司。

而这一观点,被业界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纸上谈兵,但巧合的是,此后一个多月,发改委就开始对电信和联通的宽带接入情况展开调查。”你说这个嫌疑大不大?

有人会说,干这么件大事,光有动机可不行,还得有能力才行啊。那么,广电系有没有这个能力呢?

当然有!

你别忘了,诸如央视这样的媒体,可都是人家广电一系的。有了央视这个“大喇叭”,民众的舆论自然就很容易争取到。

有人会说,那发改委总不至于听他的吧?没错,发改委跟他倒没什么隶属关系。但是,反垄断是他的职能,遇到投诉举报总该受理吧?不受理,首先就把它给曝光了!

所以,发改委当时肯定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受理肯定得受理,但是整个处理过程也是非常慎重的,跟工信部、电信、联通都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其实,不管最终这个调查有没有结论,是啥结论,广电的部分目的就已经达到了。虽然,它想借开启新一轮电信业重组“渔翁得利”的目的落空。这次博弈,电信系只能去降低影响,想要消除是不可能的。自此,民众就愈加相信电信企业是垄断企业了。

IPTV一战,电信系“赔了夫人又折兵”


广电和电信本来属于两个行业领域,各干各的事,“井水不犯河水”。1999年,国办发82号文件甚至有这样的表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后来,国家开始推行“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这就让广电和电信产生越来越多的交叉渗透。《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就指出:“要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三网融合的核心就是,要在双向进入上找到切入点:广电行业可以进入规定的一些电信行业的业务,国有电信企业根据规定可以进入一些广播影视的业务。

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工信部以“备注”形式,提出对IPTV等新媒体业务领域的“进入”,要求电信企业可以“利用局域网、互联网,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汇集、传送视听节目和非视听节目内容,并负责面向用户的业务经营和服务,包括综合信息服务门户设计、计费认证、客户端管理和服务等”。

这一方案,遭到了广电总局的坚决反对,而且还向各省广电局发出一道“41号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依法予以查处,全面关停IPTV业务。

这意味着,除了此前获得IPTV落地资格的二省十二市地区外,包括广东、福建、浙江等IPTV用户大省的IPTV业务都将被强制叫停。

广电利用自身优势,大打“舆论监管”牌,不断强调“内容播控是媒体属性,属于意识形态,涉及舆论导向、党的管理、社会稳定,这是压倒一切的”,极力向国务院争取IPTV播控权。

最终,他们赢了。随后IPTV业务的开展,按照广电负责播控、电信负责传输的方式运营。

IPTV是“电信进入广电系”部分中,仅有的重点业务,对于“电信系”来说,在当时的试点方案下,此战一败,让“双向进入”变成了“单项入侵”。

对于已投入重金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来说,不仅是前期投入打了水漂,而且还将面临超过150万用户的投诉以及善后工作,同时也不得不面临着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折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喜欢这篇文章不妨点赞、评论、转发、收藏。

更多新鲜科技资讯,请关注浩哥科技课堂,感谢阅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