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 王贵彬)团伙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诱骗被害人进行网络赌博,再利用赌博网站操纵结果骗取财物。今日(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法院了解到,涉案5人被控诈骗1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受审。
5名被告人在石景山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检方指控,2018年6月至10月,被告人艾某泉、柯某民、艾某思、范某伟伙同艾某川(另案处理)、叶某威(另案处理)骗取被害人刘某明等人的信任后,多次利用被告人郑某设立的赌博网站,以进行网络赌博为名骗取上述被害人财物。其中,被告人艾某思在职期间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被告人范某伟作为“拉手”骗取被害人于某龙、刘某明、李某杰、张某鹏等四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刘某明等12名被害人被诈骗财物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
今日上午九点半,此案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艾某泉表示,其家在福建,类似的赌博网站此前在福建较多,当地警方打击也比较严,因此他选择联系柯某民,商量在湖南制作竞猜赌博网站。此后,柯某民投资几万元,艾某泉在湖南租了一套房子并购买了电脑以及一套供客户可以充值的银行卡,创建了一个名为“拉手”的网页和微信,通过竞猜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由客户转账到指定银行卡,赚到的钱交由柯某民进行分配,团伙成员之间都是通过网络联系,有的不曾见过面。
庭审现场。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收到的钱我们在深圳、湖南取现,然后发给大家。”艾某泉供述说,赌博网站的规则和赔率都是他参考其在福建时了解的情况而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