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有效替代人工,进行安全、高效、精确的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作业,已经成为全球建筑业的关注热点。建筑机器人应用前景广阔、市场巨大。
目前,我国在通用施工机械和架桥机、造楼机等智能化施工装备研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构配件生产、现场施工等方面,建筑机器人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实现大规模应用。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批量应用,以工厂生产和施工现场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建筑机器人应用。
二、要以加强示范应用为重点,提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整体水平。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路径和模式,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应用场景,推广成熟技术,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样板工程,带动全方位工作推进。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发布成熟技术目录,并在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的地区,率先推广应用。
三、认真抓好《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涉及主体多、领域多、环节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抓好《指导意见》组织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路径,适时对《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协助解决影响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努力营造智能建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们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建筑施工有了新一层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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