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比什凯克10月24日电(记者关建武 努尔然)吉尔吉斯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24日决定,将于2021年1月10日举行总统选举。
中央选举委员会当天开会投票通过了这一决定。吉宪法规定,总统辞职后,应在3个月内举行总统选举。
因对本月4日举行的议会选举初步结果不满,吉尔吉斯斯坦多个落选政党举行抗议集会,要求取消选举结果,并与警方发生冲突。6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议会选举结果无效。
吉总统热恩别科夫15日发表全国讲话,宣布辞去总统职务。由于议长拒绝代理总统职权,总理扎帕罗夫随后宣布自己将行使总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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