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猛如虎,
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注意安全,不能心存侥幸,
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根本没有后悔的机会。
8月11日2点40分,玉溪中心城区秀山路上突然 “砰”的一声,打破了夜的宁静,一男子醉驾小型轿车撞上违停的重型货车,造成该男子不幸身亡。
事故当日,小车驾驶人李某某喝了酒后依然驾驶车辆上路,在行驶到秀山路云兴建材市场路段时,直接撞上了停在机动车道内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车驾驶人李某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显示,驾驶人李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8.78mg/100ml,而在今年4月16日他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被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事故发生时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
而重型仓栅式货车在设置有禁令标志的路段违规停放,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还存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禁行区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对货车驾驶人丁某某的四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玉溪交警提醒:此事故代价惨痛,教训深刻,酒后不开车不仅仅是挂在嘴上,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酒后驾车危害大,特别是醉酒驾车会造成视觉障碍、判断失误、犯困睡觉等不安全因素,车辆临时停放要选择停车泊位,开启危险信号灯,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其它车辆驾驶人避让,货车应当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以防止人员卷入货车底部,防止小型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正面碰撞时钻入货车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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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玉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