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新闻 >

业内人士:利用金融科技降低小微融资成本

时间:2020-11-11 16:43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业内人士日前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无论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业务的发展,最终要让各方受益,要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业内人士日前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无论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业务的发展,最终要让各方受益,要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应加强金融监管,整治“金融科技”外衣下的金融乱象。

  更好利用金融科技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表示,金融科技发展的主体是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意义在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无论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业务的发展,最终要让各方受益,要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可通过科技手段获得合理收益,并将这些效率红利,合理地返还于产业链、供应链的上下游和金融方及数据平台经营方,从而产生洼地效应和商家趋利集聚效益。

  对于如何更好利用金融科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建议,首先,要坚守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其次,拓展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领域应用,包括全面提升服务可得性,有效提高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再次,突出金融属性,防范金融风险,夯实金融科技创新基础,一要提升技术可靠性;二要关注数据标准与数据安全;三要注重防范风险;四要建设人才队伍。最后,加快金融监管科技步伐。

  整治金融乱象

  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业内人士建议加强金融监管,整治“金融科技”外衣下的金融乱象。

  尚福林表示,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无论叫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否则必然会受到市场惩罚。这样的教训比比皆是。前段时间的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等活动,很多是披上了“金融科技”外衣的金融乱象,要坚决加以整治。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建议,应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近年来一些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被称为“数字帝国”。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思路,一是完善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框架;二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保护;三是加强反垄断监管;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国际监管协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