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酒店住三天花37万 ,酒店方称没有过错拒绝调解】近日,谢先生在桂林水印长廊酒店交了37万房费,约定在该酒店“紫云居四居别墅”入住30天,双方签下合同。没住几天,谢先生因公干退房离开桂林。谢先生返回桂林后想续住,酒店方却将谢先生租的别墅预定给了其他人。协商无果后,谢先生拨打消费者协会求助,酒店方以“已履行完合同”为由,拒绝调解。(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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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