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们的薪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各类人士所关注的焦点,在去年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里,就明确提出了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核定方法,并建立起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如今时隔不到一年时间,北京时间3月17日有消息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从2020年3月起-10月期间,针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问题省份严重将会受到严厉的问责。
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这份通知里,此次督导主要围绕在2020年底前,义务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各地近三年来总体目标推进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考察,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收入,相关部门应该建立起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师收入随公务员收入调整的动态机制。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督导分两个一部分,一个是地方自查、另一个是国家督导,从2020年3月至7月,各省份都需对照督导内容进行逐项全面自查,原则上需要覆盖所有的县(市、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还将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教育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组织联合督导组,通过实地督查、查阅材料、暗访、听取汇报进行实地督导。
通知里还特别强调,待督导任务结束后,督导结果将向国务院、和党中央报告,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市、县,将进行严格的问责,并且还向中央主要媒体公布。
以下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的原内容: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通知明确,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育教师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情况等内容。
通知指出,督导分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2020年3月-7月,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的县市区。9月-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