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4月2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肖剑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剑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简历显示,肖剑平,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55年5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5月退休
2019年10月1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对外通报称,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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