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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研究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规定

时间:2020-04-03 15:2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4月3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高院副院长张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建平、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

4月3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高院副院长张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建平、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市疾控中心消毒与感染控制科主任朱仁义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主持发布会。

有记者提问市司法局,本市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处理好依法行政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这两方面的关系?刘平表示:

市司法局作为承担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的部门,及时出台了有关指导意见,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现阶段,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刚柔相济,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加大疫情防控相关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造谣传谣、非法募捐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要注意执法的适当性,避免过度执法。行政执法单位要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权,尽可能最小程度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在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等防控措施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要严格依法依规。要加强指引,对具备复工复产复市条件、已按要求采取防控措施的企业,不得限制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防止执法过度、简单粗暴,引发社会矛盾。

三是加大柔性执法力度。除危害疫情防控等需要从重处罚的违法行为外,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处罚。本市已经出台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正在与生态环境部门研究推出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规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实施清单,在困难时期为企业提供更为包容的营商环境。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中,要加强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方式,并积极为企业申请增产、转产、开展科研攻关等相关行政许可提供方便、简化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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