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3月17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勇(副局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姚勇,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勇在任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公布的简历显示,姚勇,男,汉族,1966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去年7月1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副局长姚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今年1月1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称,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姚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涉案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公款购买配备豪华轿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条件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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