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致信青岛市政府及政府回信
近日,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桥”因名字引热议。
有网友致信青岛市市长信箱建议对该道路更名,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对此信件的答复信息: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2月18日,一网友致信青岛市政府信箱称,“新冠疫情影响严重,老百姓对‘新冠’非常厌恶,家住青岛市北区新冠高架路附近,每天上下班都需要通行‘新冠’高架路,心里感觉总不得劲。我们坚信‘武汉’必将战胜‘新冠’,为此建议青岛市将‘新冠’高架路更名为‘武汉’高架路,以表示武汉必胜,中国必胜的信心。
2月20日,另一网友也致信反映上述情况称,“2020年,新冠病毒所引发的肺炎影响全国各地。青岛有一个高架路叫新冠高架路,正好和新冠病毒重名。建议更换新冠高架路的名字,这个名字现在很是不吉利,很有可能在疫情结束后成为全市舆论焦点,建议改名。”
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对此信件的答复信息:“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民政局进行了落实,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据《青岛晚报》报道,新冠高架路2015年开通,是打通青岛市区的又一条交通动脉。这条路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虽然仅仅有3.5公里长,但在整个岛城交通中占有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