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24日在观塘一座大厦截查并拘捕一名18岁学生,在迷你仓里检获包括“烟雾饼”和一批化学物品在内的约半公斤爆炸品。据警方判断,相信被捕的男青年曾于11月8日在观塘去参与非法集结。
警方检获的易燃易爆化学品 图源:文汇网据香港《文汇报》等媒体报道,警方根据情报获悉,有暴徒利用位于鸿图道50号的工厂大厦迷你仓单位,储存“烟雾饼”等爆炸品,并计划于24日晚袭击警方,毒品调查科探员经深入调查锁定了暴徒的“炸药库”位置。
当天约15时30分,探员突击搜查时当场拘捕一名正准备离开的18岁学生,并检获约半公斤爆炸品,其中包括10个“烟雾饼”及一批化学物品。该名18岁姓邝本地男子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及“非法集结”,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表示,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展超据爆炸品处理课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介绍,经初步检视后,半公斤的“烟雾饼”等烟火物品属于爆炸品的一种,另外还有不同的化学物品,如氧化剂属于高易燃性,会构成一定危险。
毒品调查科总督察谭子伟表示,迷你仓内检获多种不同类型的化学物品,以及示威者常用的一些装备,包括头盔、防毒面具、过滤器等。爆炸品的处理人员在现场还检取一批爆炸品。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制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属于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论他是否知道该物品属爆炸品),除非他能证明他是为了合法目的而制造、管有、保管或控制该爆炸品,否则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而爆炸品则须予没收。
近段时间,香港警方已多次捣破暴力分子的“军火库”,如23日晚在元朗破获一起疑似偷车及仿制枪械案,检获12支不同类型的枪及胶制BB弹、刀等武器,拘捕两男两女。
记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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