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有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免费赠送通话时长、流量等支持务工人员与子女沟通;重要节假日提供车票购买等便利、组织反探亲活动促进团聚;开办家长学校帮助务工人员掌握亲子沟通方法……近日,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有条件的企业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要通过设立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聊天室以及赠送免费通话时长、流量等方式,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
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暑假期间,通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购买车票等便利、开展“小候鸟关爱”、组织反探亲等活动,为务工父母和留守子女团聚创造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可逐步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动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近就业。
同时,加大帮扶力度。努力打造一批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品牌公益项目或示范慈善项目,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意见提出,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强化家庭责任教育。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帮助务工人员掌握亲子沟通技巧方法,提高亲情关爱能力,做到亲情关爱不因外出务工而减弱。
此外,记者注意到,12月18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就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同时要求,履行好政府兜底监护职责,对处于监护不力或受委托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状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部门要依法及时进行临时监护。将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摆在突出位置,以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为重点,推动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报告职责。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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