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26条措施”发布之后,受到了广大台胞台企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能详细地了解“26条措施”的具体情况,本次发布会特别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持平副司长,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司长,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详细介绍“26条措施”当中涉及到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大陆“十三五”规划中提到,扩大两岸人员往来,完善台湾同胞待遇政策措施,又持续推出“31条措施”和“26条措施”。日前台湾有学者建议大陆在“十四五”规划时别“忽略”台湾,请问大陆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是否还会面向更广大的台商群体来广征意见?将会在目前的基础上再推出哪些措施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谢谢。
朱凤莲:感谢关注我们一系列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我们一直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的共同愿望和台湾同胞期盼更多发展机遇的实际需求,持续出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举措,为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提供更多同等待遇,受到台湾同胞的广泛欢迎和肯定。
国台办将持续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在“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我们也会向有关方面积极反映广大台湾同胞的诉求。(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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