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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胡太平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时间:2020-02-20 14:32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12月8日,据《陕西日报》报道,5日上午,胡太平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西安举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因病于2019年

12月8日,据《陕西日报》报道,5日上午,胡太平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西安举行。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因病于2019年12月3日在西安逝世,享年65岁。

胡太平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送花圈表示哀悼并对家属表示慰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李建国,分别送花圈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向胡太平家属表示慰问。

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省政协主席韩勇,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马中平,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海南省政协主席毛万春,陕西省委副书记贺荣,陕西省委常委张广智、徐新荣、庄长兴、卢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梁宏贤,正省级老同志安启元、程安东、张耕、陈存根,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武警陕西省总队政委龚冠宇,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白少康,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原文化部副部长励小捷,胡太平同志家属及生前好友、同事,各界人士代表等出席遗体告别仪式或以各种形式对胡太平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送花圈或发唁电,陕西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送花圈。

胡太平1955年8月出生在陕西省蓝田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生长在自然环境较差的秦岭山边。由于家境贫寒,他边上学边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仅13岁就是生产队里的强劳力,18岁时便成为村党支部的领导,19岁后又相继担任县工作队的领导、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胡太平报名参加高考,成为“文革”后首批大学生,就读于东北工学院。大学毕业后再次走上工作岗位,胡太平任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秘书,深受当时被老百姓称为“铁市长”的张铁民等领导影响。

此后,胡太平长期任职西安市,曾任西安市莲湖区区长,2000年3月任陕西省委办公厅主任。同年7月,胡太平的职务再次调整,出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6年1月,胡太平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晋升副部级。自此,他担任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长达12年时间,至去年1月卸任。

胡太平简历

胡太平,1955年8月生,男,汉族,陕西蓝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1974年6月至1978年2月任陕西省蓝田县委工作队队员、副队长、队长,孟村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在东北工学院金属材料系高温合金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年2月至1984年1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干事;

1984年12月至1986年7月任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机要处副处长;

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1988年8月至1991年3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政委;

1991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2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

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副区长;

1997年8月至2000年3月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任陕西省委办公厅主任;

2000年7月至2006年1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其间:2001年9月至2005年4月在西北工业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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