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眉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图。经查,王建民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党性原则缺失,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任职单位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对纪律毫无敬畏,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王建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