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青年网(景明军)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公司。该公司自2004年进驻渭南以来,始终践行“服务至上、信守承诺、回报社会”的服务宗旨,得到了渭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然而近日,一组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渭南中支)有侮辱诽谤内容的图片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传播,给中华联合渭南中支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中华联合渭南中支的良好声誉,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华联合渭南中支(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由伍新民律师发布郑重声明。
事件回顾
2016年6月20日,一王姓市民(交通事故的受害方亲属)与中华联合渭南中支承保的出租车司机前来委托人(中华联合渭南中支以下简称委托人编者注)处商谈保险理赔事宜。因出租车一方未投保“不计免赔险”,委托人的工作人员告知该市民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不能全额取得赔偿,该市民明知该项规定,但依然要求委托人全额进行赔偿,为此便于2016年6月30日起在两辆机动车上非法装载了“渭南中华联合保险公司 出了事故不赔付、推诿责任耍无赖”等内容的车体广告,在渭南城区巡游,对委托人的商誉进行侮辱诽谤,该组图片即为该车体广告的照片。
委托人随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出警后,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应当立即拆除该广告,并对其进行了训诫,该市民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拆除了非法车体广告。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伍新民律师表示,对该组有侮辱诽谤内容的图片进行恶意转载的行为是违法的,委托人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伍新民律师指出,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信仰,当老百姓发生权益纠纷时,应当运用合法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非法装载含有侮辱诽谤他人(公司)声誉内容的车体广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项规定,任何人将该组图片在互联网上散布,使得该组图片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则其行为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属“情节严重”的情形,该行为已涉嫌构成诽谤罪。
伍新民律师告诉记者,本律师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以法律手段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将对其中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对恶意散布该组图片的行为人依法追责到底,绝不姑息!
【本网短评】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人在对信息进行转发、评论的时候都应当擦亮眼睛,注意甄别,对不实的、虚假的以及含有侮辱诽谤内容的信息不得转发、评论,如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触碰了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附: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伍新民律师声明影印件(点击图片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