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对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影响,包括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无锡市、陕西省西安市等相继发文稳定房地产市场。
2月12日,江西省地产协会提交《关于疫情过后对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简称《建议》),江西省房协建议,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同时,增加银行信贷额度,加大放宽力度,加快放款时间;协调相关机构对运营出现困难的房企适度延期还款时间。
江西省房协称,地产行业是高周转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关乎到60多个上下游行业的兴衰。随着武汉封城,江西省地产企业一夜之间关闭售楼部,销售活动完全停止,基本没有汇款,企业资金压力最大。同时,多年来的调控政策偏紧,新冠疫情的危害程度不可估量。为了保护西江省国民经济的活力,帮助地产上下游企业渡过难关,带动就业,保障税收,发挥房地产是经济压舱石和稳定剂的作用,建议在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工程建设、房地产销售政策、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监管资金、土地出让等八方面予以调整。
《建议》指出,增加银行信贷额度,加大放宽力度,加快放款时间;协调相关机构对运营出现困难的房企适度延期还款时间;适当降低房企贷款利率或者免除疫情期间的利息。
在房地产销售方面,江西省房协建议加速房查、网签及网备工作。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
江西省房协还建议,因疫情原因土地出让延期的,采用网络拍卖等形式,尽快恢复出让;降低拍卖保证金比例,放宽土地款支付节点;延长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加快土地供应,土地款缴纳时间可适当延期。
此外,安徽省房地产商会亦于2月10日发布《关于疫情过后对房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全文共有10项建议,分别涉及金融政策、财政税收、工程建设、房地产销售政策、大中型商业停业、长租公寓、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监管资金、土地出让等。安徽省房地产商会建议,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贴息政策;降低按揭首付比例,加大新房及二手房放款力度,加强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全面降息,首套按基准利率的85折,二套按基准利率;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交易契税,增值税从5%下调至2%;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适度提高高端豪宅的价格上限。
在长租公寓方面,安徽省房地产商会建议,由于疫情对出行和返工的限制,造成大批房屋空置期,长租公寓减免租户租金,希望房东也能做租金减免,共同承担应对。
已有四城出台土地新政应对疫情,土地款可申请延期缴付
受新冠肺炎疫情延续,截至目前,已有至少西安、杭州、上海、天津四城出台土地新政应对疫情,部分城市明确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
2月1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在此期间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可自动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期期间不产生滞纳金(或违约金)。
同时,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自2020年1月24日启动天津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对已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竣工期限自动顺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需另行申请开、竣工延期,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在此之前,2月12日,陕西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包括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调整公开出让土地的时间节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顺延土地评估和规划条件有效期等十项措施。其中提到,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则于2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务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涵盖要素保障、审批服务、履约监管、企业减负等方面内容。
其中,对于正在挂牌中地块,各地规划资源部门可以按照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暂停网拍;对已经成交地块,《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时间可顺延21天,若已经签订合同,经申请,出让金、开竣工时间经申请同样可以顺延。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亦印发《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消除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滞纳金和违约金,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疫情解除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时间相应顺延。
此外,2月12日,为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在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明确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预售。
《意见》共17条,提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等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企业可提前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完成25%以上投资额即可申请预售等。